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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 55255 ! 4 6/22 iamjoelin □ [廣宣] 桃園-新秘miss nini 文章內告知該新秘為原PO表妹 但沒有讓他服務過 雖然結婚板沒有內舉避親 外舉避嫌的規定 但有規定是要新人才能發表文章 違反板規4-6 除了新人文章分享以外,其他所有文章、簽名檔內容均不得含商業訊息、廠商連 結 廠商也不得以分享經驗方式把廠商連結附在文章、內文或簽名檔 違者劣退加水桶兩週,累犯者情況加重處罰,最高永久水桶。 判決: 考量到原PO愛護弟妹之心 就不劣文 但水桶兩周 版主的話: 有些板友在推文時也會推連結 請務必注意到板規1-3. 任何「推文」、「簽名檔」,皆不可以有「廠商名稱以外」的廠商資訊。 包含官網、廠商BLOG、拍賣網、購物網、粉絲團等皆不允許(置底推文也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3.147.18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etMarry/M.1466674208.A.B4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