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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 任意刪除版主推文 違反板規: 3-2.修改推文 有以下任一情況之使用者,給予原文刪除並水桶一周,情節嚴重者,劣退並水桶兩周 一、不得任意刪除版主任何形式的推文 二、利用修改文章,故意竄改、刪除他人推噓文經查證屬實。   (惟對方明顯犯規,如惡意人身攻擊、公佈私人資料在先並經版主同意則不在此限) 三、於推文中違反第一部分任一規定者。 判決: 水桶1周 -- ˋ ˋ φhacoolman 在這邊簽個名, / \ 不簽嗎不簽嗎 就能不要水桶喔! / \ 簽嗎不簽嗎 │ │ 簽嗎不簽嗎 不簽嗎不簽嗎不簽嗎不\ │ 嗎不簽嗎 不簽嗎不簽嗎不簽嗎不簽 \ ︶︶ / 嘿~嘿~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9.215.8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etMarry/M.1474291780.A.5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