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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結婚版淺水很久,第一次發文就是因為這種事情 因為有在FB上關注婚紗公司 就被台北新生X路上的花X攝影工作室投遞廣告 我看了廣告也覺得風格、價格不錯,有持續在關注 但是到今天早上才發現,他們的價目表是用外國攝影師的作品 沒有註明出處就直接當底圖使用,我合理猜想也沒有取得作者同意 因為如果有取得作者同意,何不大力宣傳為自己加分? ==================================================== 在他們FB價目表下留言也有人提出質疑,以下是對話內容: 質疑者:如果可以,請註明創作者出處喔,是對該名攝影師的尊重。 而且該攝影師在國際相當知名,也多次獲獎,若有心人士牽線, 該攝影師是可以向貴司提告的,而且這照片真的會誤以為照片為攝影師所拍的呢~ 身為消費者希望能將這些圖像換成該攝影師的圖像,更能做為參考,謝謝。 工作室回覆:們並不會說是我們拍的唷!只是很喜歡他的作品來拿當價目表的背景而已! 相信那位國外有名的攝影師也不會這麼小氣!若我們有跟任何人(包含新人)說價目表 是我們拍的!我們願意接受賠償及相關法律的責任!我們都很公開透明化的。 ===================================================== 我看到很....這是什麼邏輯? 他們也是"攝影師"所以將來他們碰到 作品被重製也會說:我們很不小氣,可以給你不具名自由使用。 有可能會這麼大方嗎?。 另外此案例就算註明出處,也還是不能規避法律責任。 他們違反著作權法91條與92條 (告訴乃論,可能因為這樣所以很大膽?) 法條內容: 第九十一條 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 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 之著作財產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 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 萬元以下罰金。 著作僅供個人參考或合理使用者,不構成著作權 侵害。 第九十二條 擅自以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 出、公開傳輸、公開展示、改作、編輯、出租之方法 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 至於讓消費者認為價目表作品是他們的問題,有可能也違反公交法(我還沒查) 我有擷取他們網站截圖...其實寫到這邊也覺得為什麼要這麼雞婆 此文是針對他們"違反著作權法"的部分進行討論 婚紗、服務、拍攝......等其他部分沒有實際體驗不予討論。 (本文提到內容都有截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69.138.17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etMarry/M.1477014744.A.F86.html ※ 編輯: yiwen1102 (210.69.138.175), 10/21/2016 09:59:50
jybkemf : 超傻眼 已截圖 如果知名攝影師未同意使用照片 現在 10/21 10:23
jybkemf : 已經違法了啊 10/21 10:23
freshego : 相信那位國外有名的攝影師也不會這麼小氣! 嘖嘖 10/21 10:41
freshego : 這種不尊重同行的人 我相信也不會多尊重客人 10/21 10:41
idream0317 : 看過價目表很直覺認為是他們攝影師的作品耶.... 10/21 10:43
idream0317 : 店家回覆太令人傻眼了.... 10/21 10:44
momicats : 好像知道你說哪一家…那張底圖照片風格強烈讓人印象 10/21 10:49
momicats : 深刻 10/21 10:49
hueyyasu : 自己是創作者 自己卻不尊重別人的創作 好糟糕喔 10/21 10:52
anniepung : 這...回覆真的傻眼 10/21 10:54
jybkemf : 花x好像刪文了 10/21 11:02
bonbon1822 : 之前wedding day上也有一個廠商偷某動物婚攝的圖來 10/21 11:05
bonbon1822 : 來放(我印象中應該是啦,錯的話願意被糾正記意嗚) 10/21 11:06
bonbon1822 : 坦白說如果攝影師都不尊重作品的使用權 誰會尊重他 10/21 11:06
bonbon1822 : 觀念真的很差 10/21 11:07
jybkemf : 眼花以為刪文XD 好想寄信給攝影師告訴他照片被取用 10/21 11:08
jybkemf : 了.. 10/21 11:08
yiwen1102 : 想知道原本攝影師是誰... 10/21 11:09
jybkemf : 沒錯的話是Oleg Oprisco 10/21 11:14
bechenly : 已截圖備份XD 真想寄給原攝影師,請他提告(? 10/21 11:19
yiwen1102 : 謝謝J大 有看到一模一樣的照片了 10/21 11:20
shes60100 : 觀念真的很差勁=_= 10/21 11:24
happyzora : 原攝影師的風格好強烈,很特別耶~~~ 10/21 11:27
happyzora : 我本來也以為是花X自己的作品 原來=.= 10/21 11:27
freshego : 我是覺得有誤導消費者的嫌疑啦 10/21 11:37
tess120 : 想知道是哪張圖另大家印象深刻,一定是很厲害的作品 10/21 11:42
tess120 : ,有人可以分享嗎? 10/21 11:42
chaichai : 這店家好傻眼,不問而取為偷,怎還這麼理直氣壯啊 10/21 12:09
t19900730 : http://i.imgur.com/Yr0msfT.jpg 10/21 12:14
yiwen1102 : 在粉絲團提到這件事的留言被刪掉了XDDD 10/21 12:32
thebirds : 請問店名是? 10/21 12:41
thebirds : 好好一張作品被當底圖還弄得滿醜的@@ 10/21 12:42
mumuanego : 認同『 這種不尊重同行的人 我相信也不會多尊重客人 10/21 12:44
mumuanego : 』 10/21 12:44
momicats : 留言還在啊 10/21 12:47
hikoala : 攝影師不是最要求這個嗎?這樣子對這間觀感很不好 10/21 12:47
chingbean : 好誇張 10/21 12:58
jojolia69 : 怎麼可以這樣子!! 10/21 12:58
likangrace : 更恐怖的是準新娘們一點都不在意呀~看留言……(嘆) 10/21 13:18
likangrace : 這也難怪他們一點都不擔心被發現盜用這檔事 10/21 13:21
angieflower : 會以為那照片是他們拍的... 10/21 13:25
openpen : Oleg Oprisco有粉專 看有沒有人英文好的 可私訊他 10/21 13:32
jybkemf : 還真的刪文了 我有截圖(舉手 10/21 13:49
yiwen1102 : 價目表整個刪除了 10/21 13:49
selene79616 : 有夠不要臉,拿來做商業用途就是違法阿,一點常識都 10/21 13:49
selene79616 : 沒,做什麼創作工作阿 10/21 13:49
selene79616 : 請問不要臉的粉專叫什麼名字 10/21 13:51
freshego : x朵影像製作 10/21 13:52
freshego : 下面繼續留言問的人 除非他們沒看到原po的質疑 10/21 13:53
freshego : 不然也只說明台灣還很多人不懂甚麼叫做智慧財產... 10/21 13:54
freshego : 感到難過啊 10/21 13:54
jybkemf : 有另一個粉專價目表還在 10/21 13:57
Iceascool : 這樣本就會誤導消費者吧 10/21 14:05
yiwen1102 : 已截圖蘆洲店的價目表 10/21 14:20
THANN : 好不專業的行為...本來對她們印象還不錯的說... 10/21 14:54
momicats : 我去看過這家,他們作品拍的得很不錯~隨便拿一張來 10/21 15:09
momicats : 當底圖都比盜用人家作品強… 10/21 15:09
Mandy1227 : 已取消該工作室讚...先前還是口袋名單,唉... 10/21 15:17
cjcha : 超扯!盜用還可以說對方不會這麼小氣...... 10/21 16:51
tingpig : 高調 有夠扯 10/21 18:53
oceanlovesky: 太扯了啦 10/21 19:16
amyg812 : 本來想去看看。這樣完全不會想去 10/21 20:14
bechenly : 推出新的價目表了XD 10/21 20:57
ch30529 : 太扯了,也要小心我的帶路雞App被盜用 10/21 21:02
kaiser5601 : 帶路雞什麼都能打廣告,猛 10/21 21:08
yuuna : 連這也能扯到帶路雞...某方面來說真的很強.... 10/21 21:20
hueyyasu : 帶路雞作者算不算廠商 如果算這樣違規了吧...... 10/21 22:07
imhsian : 是對自己工作室的攝影師多沒信心才要用別人的照片? 10/21 22:43
imhsian : 回應也太誇張 10/21 22:43
lisimanthus : 以後絕對不考慮這家,回話超扯 10/22 04:32
ayumo130 : 這家都沒開發票或收據… 10/22 10:21
smallxsmall : 自己還是攝影工作室,有夠扯 10/22 12:08
kiro2011 : 該作者好像有臉書,也看到原圖 http://i.imgur.com/ 10/22 12:56
kiro2011 : rvkJcGe.jpg 10/22 12:56
kiro2011 : 有誰英文比較好的,可以私訊告知原作者 10/22 12:56
kiro2011 : http://i.imgur.com/YzmgKYj.jpg 10/22 12:56
dispyi : 好扯啊 抓別人照片。真傻眼 10/22 22:53
kiro2011 : 喔喔,店家道歉了,不過看起來都歸在行政人員太愛原 10/23 02:22
kiro2011 : 作者風格上…… 10/23 02:22
kiro2011 : http://i.imgur.com/ioaD0bf.jpg 10/23 02:24
kiro2011 : http://i.imgur.com/KGSmNHr.jpg 10/23 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