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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 任意刪除板主推文 違反板規: 3-2.修改推文 有以下任一情況之使用者,給予原文刪除並水桶一周,情節嚴重者,劣退並水桶兩周 一、不得刪除版主的任何推文。 二、利用修改文章,故意竄改、刪除他人推噓文經查證屬實。  ( 惟對方明顯犯規,如惡意人身攻擊、公佈私人資料在先並經版主同意則不在此限) 判決: 水桶一周 文章刪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9.98.1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etMarry/M.1508393398.A.7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