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winner : 版主用心 42.73.126.241 06/07 20:54
原本板規3-3的內容為
1. 任何廠商均不得利用推文來替自己打廣告,違者水桶2周,再犯永久水桶。
嚴格禁止推文宣傳廣宣文廠商(誇讚、推薦、分享)討論則不在此限,
違者水桶2周,推文刪除,再犯永久水桶,該帳號相關廣宣文則刪文處裡。
修改為
1.任何廠商均不得利用推文來替自己打廣告,違者水桶2周,再犯永久水桶。,
修改原因為造成此板規的廣宣廠商已經是本板不受歡迎廠商,
觀察了許久板主群認為這條板規已可功成身退。
以上
日後廣宣文下誇讚、推薦、分享廣宣廠商就不用擔心被板規處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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