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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度廣播金鐘獎報名須知 一、報名期間及報名方式: (一)報名節目獎、個人獎、廣告獎、電臺品牌行銷創新獎及數位應用獎: 1、第一階段: (1)報名者應於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四月十八日至一百零五年五月二日(含)期間內 ,登入「105年度廣播金鐘獎線上報名系統」(網址:http://www.bamid.gov.tw) ,輸入報名資料並確認無誤後,按下「確定上傳」始完成線上報名資料之登錄。 (2)報名者於「105年度廣播金鐘獎線上報名系統」完成報名資料登錄後,列印系統產 出之載有報名者資料之報名總表一份(如附表一),且加蓋報名者及其負責人印 信,並檢附廣播執照影本(或廣播節目製作業、廣播電視廣告業之公司登記證明 影本;如為財團法人者,應附財團法人登記證書及章程影本。申請者為廣播節目 製作業或廣播電視廣告業者,前開登記證明、章程中應載明申請者得從事廣播節 目製作或廣告之文意。)一份,於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四月十八日至一百零五年 五月二日(含)期間內,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報名地點完成第一階段報名。 2、第二階段:完成第一階段報名後,報名者應於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五月三十日(含 )前,依據文化部(以下稱本部)之書面通知,將報名表(附表二至附表七)及第 四點應檢附文件依第五點規定方式裝訂後,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報名地點。 (二)報名特別獎項:報名者應於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四月十八日至一百零五年六月十七 日(含)期間內,將報名表(附表八)、廣播執照影本(或廣播節目製作業、廣播 電視廣告業之公司登記證明影本;如為財團法人者,應附財團法人登記證書及章程 影本。申請者為廣播節目製作業或廣播電視廣告業,前開登記證明、章程中應載明 申請者得從事廣播節目製作或廣告之文意。)各一份,及第四點應檢附文件,依第 五點規定方式裝訂後,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報名地點。 二、遞件方式: (一)掛號郵寄者,以報名截止日之郵戳為憑;親自送達者,以報名截止日下午五時三十 分以前送達報名地點為準,逾期不予受理。 (二)信封封套應註明「一百零五年度廣播金鐘獎報名文件」。 三、報名地點: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廣播電視產業組(台北市中正區開封街一段 三號五樓) 四、報名應檢附文件: (一)節目獎 1、報名表正本一份,影本五份,報名表格內容超過一頁以上,應以雙面列印。 2、除報名「廣播劇獎」者,應以自選之三集節目參賽外,報名其餘節目獎獎項者,應 自選十七集節目帶送交本部,再由本部抽選其中之三集節目交由評審委員審查。前 開節目並應以MP3或WAV檔案格式儲存至行動硬碟;附說明資料者,亦應儲存於前開 行動硬碟。 3、報名者非參賽作品著作財產權人者,應檢附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人授權同意書正 本一份(附表十或附表十一)。 (二)個人獎 1、報名表正本一份,影本五份,報名表格內容超過一頁以上,應以雙面列印。 2、除以廣播劇節目報名「企劃編撰獎」者,應以自選之三集廣播劇節目參賽外,報名 其餘個人獎獎項者,應自選十七集節目帶送交本部,再由本部抽選其中之三集節目 交由評審委員審查,前開節目並應以MP3或WAV檔案格式儲存至行動硬碟;附說明資 料者,除報名「企劃編撰獎」者應檢附書面文件一式六份外,其餘獎項之說明資料 應儲存於行動硬碟。「企劃編撰獎」檢附之書面文件內容超過一頁以上,應以雙面 列印。 3、參賽者同意參賽書正本一份(附表九)。 4、參賽之個人為外籍人士者,應檢附勞動部核發之工作許可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5、報名者非參賽作品著作財產權人者,應檢附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人授權同意書正 本一份(附表十或附表十一)。 (三)廣告獎 1、報名表正本一份,影本五份,報名表格內容超過一頁以上,應以雙面列印。 2、參賽廣告應以MP3或WAV檔案格式儲存至行動硬碟。 3、相關書面資料一式六份(以A4紙、直式橫書、標楷體、14號字撰寫,無頁數限制) ,內容超過一頁以上,應以雙面列印,撰寫內容須包含以下指定項目: (1)廣告目標:敘明錄製廣告之目的。 (2)廣告策略:敘明為達廣告目的之策略方向。 (3)廣告製作:敘明錄製廣告過程採用之元素及技巧,足以達成廣告目標。 (4)廣告效果:敘明播送後之廣告效果評估、績效及相關數據。 (5)其他補充說明或佐證文件。 4、參賽之廣告如為受託製作者,應檢附委託製作廣告者同意參賽文件一份。 5、參賽之廣告為藥品、化粧品、醫療器材或醫療業務廣告者,應檢附衛生主管機關核 准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6、報名者非參賽作品著作財產權人者,應檢附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人授權同意書正 本一份(附表十或附表十一)。 (四)電臺品牌行銷創新獎 1、報名表正本一份,影本五份,報名表格內容超過一頁以上,應以雙面列印。 2、相關書面資料一式六份(以A4紙、直式橫書、標楷體、14號字撰寫,無頁數限制) ,內容超過一頁以上,應以雙面列印,撰寫內容須包含以下指定項目: (1)電臺品牌行銷目的:敘明電臺品牌行銷創新作為之目的。 (2)電臺品牌行銷策略:敘明電臺品牌行銷創新作為之策略、企製概念。 (3)電臺品牌行銷過程:敘明宣傳或跨媒體整合模式與執行過程、使用之行銷宣傳手 法與工具與其特點為何,足以達成行銷目的。 (4)電臺品牌行銷成效:敘明執行成果、市場反應及達成目標之績效、影響及相關數 據。 (5)電臺品牌行銷創新性:敘明電臺品牌行銷創新作為及手法之創新處。 (6)其他補充說明或佐證文件。 (五)數位應用獎: 1、報名表正本一份,影本三份,報名表格內容超過一頁以上,應以雙面列印。 2、相關著作一式四份(以A4紙、直式橫書、標楷體、14 號字撰寫,無頁數限制),內 容超過一頁以上,應以雙面列印。 3、相關數位應用程式、APP或應用檔案等光碟資料一式四份,應以資料光碟形式儲存檔 案。 4、參賽者如為個人者,應檢附參賽者同意參賽書正本一份(附表九)。 5、參賽之個人為外籍人士者,應檢附勞動部核發之工作許可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6、報名者非參賽作品著作財產權人者,應檢附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人授權同意書正 本一份(附表十或附表十一)。 (六)特別獎項 1、報名表正本及影本各一份,報名表格內容超過一頁以上,應以雙面列印。 2、推薦函一份(以A4紙、直式橫書、標楷體、14號字撰寫),內容超過一頁以上,應 以雙面列印。 3、被推薦者相關事蹟一份(以A4紙、直式橫書、標楷體、14號字撰寫,無頁數限制), 內容超過一頁以上,應以雙面列印,撰寫內容須包含以下指定項目: (1)被推薦者生平簡介。 (2)被推薦者之成就、事蹟及對廣播產業之貢獻說明。 (3)其他補充說明或佐證文件。 五、除「企劃編撰獎」、「廣告獎」、「電臺品牌行銷創新奬」及「數位應用獎」外,報 名者應將下列資料由上而下依序排列(如有裝訂必要者,請以簡易方式為之),併同 參賽作品遞送至報名地點: (一)報名表。 (二)如有證明文件、同意參賽文件或同意授權文件者,其證明文件、同意參賽文件或同 意授權文件。 (三)其他本部指定之文件。 六、其他應注意事項: (一)每份報名表(附表二至附表八)限報名一項獎項,並應加蓋報名者及其負責人印信 (二)報名單位依第四點所檢附之書面文件內容將納入評審委員評分考量,但報名資料請 勿過度包裝,包裝精美與否將不會作為評分之依據。 (三)行動硬碟將於評審結束後由本部擇期歸還報名單位,其餘報名資料於評審結束後概 不退還。 七、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度廣播金鐘獎獎勵辦法與報名須知,及報名書表格式(附表一至 附表十一),亦載於本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網站首頁(網址 :http://www.bamid.gov.tw)「105年度廣播金鐘獎線上報名系統」項下。 八、本須知如有未盡事宜,請詳查「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度廣播金鐘獎獎勵辦法」規定, 或電洽本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02-2375-8368分機1506。 http://www.bamid.gov.tw/files/15-1000-2962,c288-1.php?Lang=zh-tw ╭════╗╭═╔╩═╮╭╔╔╦╦╗ ║ ║╝ ╗╭╝╚╣╭╩╩╯ ╝═╦══╚╔╦╚╩╩╝╭╣╚╦╬╝ ╭═╬══╗╔╬╭═╦╗╝╝╚═╯╗ ╔╮║ ╭╗╔╠╚═╬╯╚═╬═╩╯ ╰╣╭╝╝╰╠╚═╬╯╔╭╝╮╔ ╚═╩╩═╯╚╩╚═╩╯╰╝ ╚═╯-The 51st Golden Bell Awards 201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6.47.3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lden-Award/M.1461116551.A.1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