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onymous. (猜猜我是誰 ? ^o^)
看板GossipPicket
標題[推文] 208418 多次惡意噓文
時間Fri Jul 24 22:09:36 2015
1.檢舉文章:
208417 2 7/24 GETpoint R: [新聞] 西藏宗教領袖丹增德勒在獄中去世
208418 X1 7/24 a126sam01 □ [新聞]駁李登輝 府:否認我釣魚台主權是喪權辱國
208419 ~ 3 7/24 PPTT0205 R: [問卦] 你們多大才拿到第一隻手機呢??
1.文章標題:[新聞]駁李登輝 府:否認我釣魚台主權是喪權辱國
2.文章代碼:
#1LiTsBfM (Gossiping)
3.違規事實:多次惡意噓文
第七條:〔挑釁、謾罵〕
 ̄ ̄ ̄ ̄ ̄ ̄ ̄ ̄ ̄ ̄ ̄
‧ 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
歧視、引戰之文章,
一律退文且加給水桶六個月,自刪文章者水桶一年。
‧ 前項所說明之特定人物
不包含公眾人物、政治人物等,對於政治族群(含其代稱)及
非具有本國國籍者等族群之謾罵推文不予受理;唯仍需注意刑法相關刑責,勿以身
試法。
第二章:推文管理
第十四條:〔惡意噓文、推文〕
 ̄ ̄ ̄ ̄ ̄ ̄ ̄ ̄ ̄ ̄ ̄ ̄ ̄ ̄
一、多次無意義推/噓文/
→,惡意推/噓文/
→、推圖或符號
或過多簡體字、妨礙閱讀
之使用者(如:推/噓文出現大量的空格、=====、----、☆☆☆等符號組合。)
第一次給予警告水桶一週處分,警告二次者,則處以水桶一個月處分、第三次處
以水桶兩個月、第四次以上一律水桶三個月。(警告追溯期為一年)
二、於推/噓文中,明顯違反第一章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任一規定者給予
水桶
一個月處分。
三、違反上述第二點、情節輕微者,可以據板規十八條,給予警告水桶一週處分,第
二次以上一律給予水桶一個月處分。
4.違規人名稱:usebbs
欲檢舉的推文內容
噓 usebbs:07/24 14:52
噓 usebbs: 不會算數只針對我好可悲喔~這是第3次好嗎? 07/24 14:56
→ usebbs: PO新聞還怕人噓沒有心理準備嗎? 07/24 14:56
噓 usebbs: 沒崩潰啊~一直線上回覆我真使我受寵若驚捏~~~ 07/24 15:02
噓 usebbs: 怎麼這麼愛討論我啊~>///< 07/24 15:13
→ usebbs: 既然被噓不意外何必一直在意我噓不噓勒~ 07/24 15:13
噓 usebbs: 笑屬人了~我什麼時候裝死不承認了?完全你自行腦補耶~ 07/24 16:4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匿名天使的家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437746977.A.0F3.html
推 Leeng: 未達違規標準 07/25 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