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kglobe: 補充一下,原文是這個月上旬檢舉的,應該不會太久吧? 12/23 07:20
→ tkglobe: 由於板規有一條「超過七日之文章,板主得不受理檢舉」 12/23 07:22
→ tkglobe: 想問說可否用回覆未處理之檢舉文的方式,提出第二次檢舉 12/23 07:24
→ tkglobe: 不然我重新發一篇檢舉文,板主可以用超過七日那條不受理 12/23 07:26
推 chadmu: 這個回應是推文的意思吧 12/23 08:41
→ tkglobe: 所以看板主定義回文算不算回應 12/23 08:43
→ arsonlolita: 個人覺得沒差,但最好要保留違規文章 12/23 09:56
→ arsonlolita: 被申訴要違規原文,版主拿不出來很尷尬 12/23 09:56
→ tkglobe: 12/8 政問被檢舉就自刪了,原檢舉文有留標題 12/23 10:18
→ tkglobe: 外站備份能當證據嗎?或是能從回收桶撈出來? 12/23 10:19
推 arsonlolita: 回收桶可以抓一個月內 12/23 10:21
→ tkglobe: 那是要回一篇第二次檢舉,還是直接推文給原檢舉文代碼? 12/23 10:25
→ arsonlolita: 直接第二次檢舉就好,匿名也沒關係,版主也不知道是 12/23 10:30
→ arsonlolita: 誰 12/23 10:30
→ arsonlolita: 原則上不能用站外,可以註明原文自刪請版主備份原文 12/23 10:31
推 hateOnas: 超過五天可以第二次檢舉 是檢舉 不是挑釁吵架就可 12/23 11:08
→ arsonlolita: 部分違規需要本人實名 12/23 11:12
→ tkglobe: 所以板規那條「結案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回應檢舉文章」 12/23 12:19
→ tkglobe: 是指非原檢舉人與被檢舉人,不得推文或回文發表意見 12/23 12:20
→ tkglobe: 但超過五天未處理之檢舉文,任何人都可以提出第二次檢舉 12/23 12:21
→ tkglobe: 這樣理解應該沒錯吧? 12/23 12:21
→ tkglobe: 以上指不需本人實名檢舉的違規情況 12/23 12:24
推 arsonlolita: 我認為沒有問題,我轉給其他板主看看有沒有意見 12/23 17:27
※ arsonlolita: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12/23 1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