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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章標題、連結與代碼(大Q資訊): ┌─────────────────────────────────────┐ │ 文章代碼(AID): #1YNJFjpQ (GossipPicket) [ptt.cc] [文章] #1YM__KgR thoulo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650275309.A.CDA.html │ │ 匿名文章 │ └─────────────────────────────────────┘ ┌─────────────────────────────────────┐ │ 文章代碼(AID): #1YNJIN0p (GossipPicket) [ptt.cc] [文章] #1YN0821Y nicola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650275479.A.033.html │ │ 匿名文章 │ └─────────────────────────────────────┘ ┌─────────────────────────────────────┐ │ 文章代碼(AID): #1YNLLGGO (GossipPicket) [ptt.cc] [文章] #1YMtn7Dd ptt987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650283856.A.418.html │ │ 匿名文章 │ └─────────────────────────────────────┘ 二、違規事實:【如:超貼新聞、OP、超貼、引戰,貼出板規可加快處理速度】 根據板規: 第四條 板務處理標記  ̄ ̄ ̄ ̄ ̄ ̄ ̄ ̄ ̄ ̄ ‧ 如板主判定該檢舉文未達標準,欲對板主之處置做出不同之解釋, 可再張貼一篇新的檢舉文,並請於新的檢舉文內說明清楚不接受板主說明之理由。 本人有權發新檢舉文,提出不接受的理由。 理由中,本人使用 「檢舉項目是泛政治又不是政問,這跟詰不詰問的關係在哪?」 等語句反駁mother前面「未達」之判決 然而, mother在推文指控本人「問板務問題」 本人根本沒有要問他問題的意思,而是一種反問口氣。 我的意思就是檢舉項目是泛政治又不是政問 不應以詰問與否來做判定依據。 要改成肯定句表述也不是多困難, 請mother不要亂解讀。 泛政治文章不需要判斷詰問的時候,mother跑去判斷 而應該判斷是否為詰問的時候,又直接認定本人匿名問板務問題。 請mother遵守板規,勿濫權要求實名並恐嚇退文 本人沒有要問,而是解釋不接受「未達」的過程中,所使用的一種口氣 三、違規人名稱: mother 欲檢舉的推文內容 推 mother: 問板務問題需實名發文不然會退文 等24hr → mother: 可於推文補實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匿名天使的家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650467997.A.B52.html
blue999: 呵 你哪位? 是不是也不是你來認定的,你認為怎樣 關大家 04/21 00:23
blue999: 啥事? 還指導版主做事咧 你以為你啥咖? 04/21 00:24
blue999: 一副上對下的口氣 支持版主退文 04/21 00:26
ubcs: 三篇為板務問題 請依實名發表或推文告知本人,不然退文無誤 04/21 16:11
ubcs: mother推文提醒無濫權之處 本案未達結案 04/21 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