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 psychohero: 我鄰居中分龜頭也姓賴 07/19 18:47
推 Forcast: 信賴歸投 07/19 20:45
推 zaonoort: 我鄰居中分龜頭姓柯 07/19 20:58
推 smileboy2016: 1. 若「其他人也發類似文章但沒被水桶」,是否代表 07/19 21:02
→ smileboy2016: 板主承認執法標準存在選擇性落差? 07/19 21:02
→ smileboy2016: 若同樣詞語在其他文章中出現未被處分,卻僅針對特定 07/19 21:02
→ smileboy2016: 幾篇開罰三個月,這是否合理、具一致性? 07/19 21:02
→ smileboy2016: 2. 如果「只要大家猜得到在講誰」就等同政問,那是 07/19 21:02
→ smileboy2016: 否意味板規標準不是看文字,而是看讀者主觀解讀? 07/19 21:02
→ smileboy2016: 這樣的話,日後是否只要有人留言「你這不就是在講 X 07/19 21:02
→ smileboy2016: 嗎」就能定罪政問?那板規條文規定「內容需具八卦 07/19 21:02
→ smileboy2016: 性質或明確政治人物」又有何實質意義? 07/19 21:02
→ smileboy2016: 3. 最重要的是,您判定「中分龜頭姓賴=特定政治人 07/19 21:02
→ smileboy2016: 物」,但該詞從未在板規中被列為政治族群代稱。 07/19 21:03
→ smileboy2016: 是否能請教目前是否已有明定,「中分龜頭」或「姓賴 07/19 21:03
→ smileboy2016: 的中分」已被視為政問暗指語?若僅以「看就知道」作 07/19 21:03
→ smileboy2016: 為認定標準,是否會造成主觀誤判與寒蟬效應? 07/19 21:03
→ arch20161219: 惡個人臆測 凌駕於板規之上 07/19 21:07
→ BlueBird5566: smileboy2016文筆不錯 但不要用一些似是而非的言論 07/19 21:10
推 toshiba978: 分身都被逼出來推文了,笑死 07/19 21:11
→ BlueBird5566: 什麼叫「該詞從未在板規中被列為政治族群代稱」 07/19 21:11
→ BlueBird5566: 你知道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 也沒明定哪些詞或行為 07/19 21:11
→ BlueBird5566: 是謾罵嗎? 07/19 21:11
→ BlueBird5566: 你可以在被告公然侮辱罪時 跟法官抗議說刑法又沒定 07/19 21:12
→ phitenbieler: 本尊被水桶,分身還敢在八卦推發文 07/19 21:12
→ phitenbieler: 慘嘍 07/19 21:12
→ BlueBird5566: 義不能罵X你娘 本來就是依前後文判斷 07/19 21:13
→ Buddy: 不先檢討自己的文字 都是別人主觀認定有誤 07/20 02:06
→ Buddy: 這種也在申訴 蔚為奇觀 07/20 02:06
推 zaonoort: 怎麼不檢討被組務警告 07/20 0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