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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估2/21更改板規 本篇可以回文及推文討論 主要把之前討論好的任期一年說明修正上去,去年徵選時間一直沒有第六位參選人 板主群已有討論將任期延至一年並實裝減少徵選頻率QQ 板主"新"獨裁擴權協議 有鑑於板規七合議判決部份,常常所有人都在等那第二個人才能結案 將參考大法官憲法法庭制度,不願意來合議的,將剔除合議資格,之後也不用來了 檢舉案再度檢舉至第三次開始,僅需一位板主即可判決結案,此類案件不得再申請合議 一大於三直接定案,如需申訴請至L_TalkandCha由小組長裁定。 分身及多重帳號因站方及生活群組早已公布新規定,修改其敘述 望飛輪海集團 周知 ┌─────────────────────────────────────┐ │ 文章代碼(AID): #1cJoneu2 (BoardAnnouce) [ptt.cc] [公告] 板務部多重帳號送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ardAnnouce/M.1716464744.A.E02.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77 Ptt幣 │ └─────────────────────────────────────┘ 129 m 5/23 FrostMaiden □ [公告] 板務部多重帳號送件辦法修正Ver2.0 三、本規定如下: (一) 各級看板若遇到多重帳號問題,不需要三組IP做行政處分,亦即 原公告 #1Zi6_RqD (BoardAnnouce)暫時保留不適用。 (二) 各級看板板主可自行判斷是否有多重帳號疑慮即可處分之,送至 看板《ID_Multi》與否,可自行決定,惟仍注意時效問題。 (三) 請各群組自行擬定多重帳號判定方式或相關臨時規定辦理,並確實 對小組、板主做教育訓練以減少不必要糾紛。 (四) 救濟方式可請板友自行至帳號部申訴或可依據板主裁決至直屬小組 申訴,最高上訴至群組為止。亦即帳號相關審理最終至群組長判定 為主,除非有特殊事由,再委由板務站長做最終裁定。 申訴部份修改代理伺服器或跳板等不明來源的使用者板主得不受理其申訴。 近期有人鼓吹以VPN方式登入推發文來規避分身條款,擾亂看板並逃避追蹤登入來源 按照群組規所述,本站只受理為自己言行負起責任的使用者申訴 板主將可視情況得不受理其案件申訴。 參考其相關規定 群組 ┌─────────────────────────────────────┐ │ 文章代碼(AID): #1GU--XgA (About_Life) [ptt.cc] [公告] About_life 板規-20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_Life/M.1350299553.A.A8A.html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 ★ ! 10/15 GeminiMan □ [公告] About_life 板規-20121015 2. 申訴案件注意事項: a. 本站不受歡迎使用者/跳板使用者,以及使用分身提出之申訴案件概不受理 (#18_S43RG (About_Life)) 小組 ┌─────────────────────────────────────┐ │ 文章代碼(AID): #1dSzZZ5I (L_TalkandCha) [ptt.cc] [公告] TalkandChat (啃?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735645411.A.152.html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 ★ m 12/31 TonyQ □ [公告] TalkandChat (啃瓜子聊天) 組規 (202412… 第 13 條   本組不受理以下情形案件:   一、超過30日之處分案(以處分時計),特殊情況者板務得評估受理。     若看板另有他案板務申訴程序者,得以完成其板務申訴程序時計。   二、超過30日違規案件(以發生時計),特殊情況者板務得評估受理。   三、跳板IP或不明來源使用者的案件。   四、提出申訴、檢舉案件所需檢附之證據,經系統自動清除者。 可張貼新聞修改移除 peopo公民新聞平台 該媒體與板規三公民新聞類相抵除,經板主討論後,決議移除該可張貼媒體 八卦板板規 第三條:〔新聞張貼規範〕第七項 文章有下列情事者文章刪除,第五款 派令、社論、讀 者投書、特稿、雜誌撰稿、公民新聞類、今日我最美類等非媒體新聞等未涉及政治人物議題 者。 Gossiping八卦板規修改區域 第二十一條:〔板主任期制〕   ̄ ̄ ̄ ̄ ̄ ̄ ̄ ̄ ̄ ̄ ̄ ̄ ‧ 本板板主任期以八個月一任,一次選出兩位新版主,每年3月、7月、11月新任板主 上任,上述月份前一個月1日後開始徵求遴選新任板主。 修正為 第二十一條:〔板主任期制〕   ̄ ̄ ̄ ̄ ̄ ̄ ̄ ̄ ̄ ̄ ̄ ̄ ‧ 本板板主任期以一年一任,一次選出兩位新版主,每年3月、11月新任板主 上任,上述月份前一個月1日後開始徵求遴選新任板主。  第十七條:〔檢舉相關〕  ̄ ̄ ̄ ̄ ̄ ̄ ̄ ̄ ̄ ̄ ̄ ‧ 若要檢舉違反板規七攻擊特定族群者(包含發文與推文),一定要到Gossippicket檢舉 不得私信檢舉,板規七相關文章需半數板主同意判決為最終判決。 註:板主不得私自處理違反板規七相關文章,一定要在檢舉板共同判決。 修正為  第十七條:〔檢舉相關〕  ̄ ̄ ̄ ̄ ̄ ̄ ̄ ̄ ̄ ̄ ̄ ‧ 若要檢舉違反板規七攻擊特定族群者(包含發文與推文),一定要到Gossippicket檢舉 不得私信檢舉,板規七相關文章需半數板主同意判決為最終判決,如檢舉第三次開始 為加速審議,改由一位板主逕自判決結案,該案件如需申訴則請直接至L_TalkandCha 進行申訴,原先未參與板主不得再進行合議申訴。 註:板主不得私自處理違反板規七相關文章,一定要在檢舉板共同判決。 第三章:訴訟相關 第十六條:〔累犯、多重帳號、交易帳號〕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次以上違反同一板規之遭水桶使用者,視為累犯,初次累犯加給水桶一個月; 二次累犯加給水桶二個月;第三次以上一律加給水桶三個月。 (累犯追溯期為出水桶以後起一年) 註:累犯標準為,某板友因違反A板規被水桶,於水桶解除後,又再次違反A板規 ,則為累犯。若A板友於同一時間發表多篇文章或推文,皆同時違反A板規, 因尚未被板主水桶,則不屬於累犯。 ‧ 原使用者ID經禁止發言後,如經查繼續使用分身ID發表文章或推噓文功能者。 ‧ 累犯或情節嚴重者,如有必要,可由版主先行簡易認定先由版規處理。(至少同日同i p一組)待帳號部認定非分身後再行解除處分。 ‧ 因板主沒有最終分身查詢認定權,報請小組長送ID_Multi帳號部確認分身 確認後同人,本尊及分身自查詢結果回報後給予額外水桶,規則如下: 1-1.若A帳號於水桶中,使用分身B發推文,經查證後: A帳號加罰水桶一個月 B帳號發文全數退回、並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水桶十年 首次違規帳號視為A帳號 備註:首次違規帳號A,當加罰的一個月水桶解除後,既使B仍水桶中 仍可使用A發文、推文。 1-2.若A帳號水桶中,使用分身B發推文,經查證後屬實,爾後加罰A帳號一個月、B 帳號所發之文全數退回、且B帳號水桶十年,而又使用C帳號持續發推文 即「第二次累犯分身條例」,則    A帳號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重新水桶十年    C帳號所發之文全數退回、且C帳號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重新水桶 十年。 同第1-2點,若查證出此人同時擁有A、B、C、D、E或更多帳號身分,則第二次 累犯時,視同惡意藐視板規,所有帳號皆一併永久水桶,即,第二次累犯時,查 證屬實後 A帳號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重新水桶十年 B帳號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重新水桶十年 C帳號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重新水桶十年 D帳號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重新水桶十年 E帳號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重新水桶十年,依此類推。 3.特殊狀況一,若A帳號被水桶中,使用B、C或多個帳號發推文,查證後,則視為 第一次觸碰分身條例,則 A帳號加罰水桶一個月 B帳號發文全數退回、並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水桶十年 C帳號發文全數退回、並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水桶十年 4.特殊狀況二,若A帳號被水桶,未被查證期間使用B帳號發推文又被水桶 此時又用C帳號發推文,則視同二次累犯身分條例,則適用上述提到第2點,給予全 部帳號皆水桶十年。 ‧ 以上分身條例,是當使用者被水桶時,本應遵守板規,而非惡意開分身持續發文, 初次觸碰分身條例時,原本帳號給予水桶一個月額外處罰,對於分身惡意發文則不 寬待。且第二次觸碰分身條例時,認為並非不小心,而是惡意無視板規,對於此種 行為則將所有帳號給予水桶十年。 5.ID於推發文中,發表帳號交易之需求,經查證後違者水桶十年。 上述情形如有帳號被盜用之情況,需提供報案三聯單為佐證,並請求板主解除水桶。 修正為 第三章:訴訟相關 第十六條:〔累犯、多重帳號、交易帳號〕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次以上違反同一板規之遭水桶使用者,視為累犯,初次累犯加給水桶一個月; 二次累犯加給水桶二個月;第三次以上一律加給水桶三個月。 (累犯追溯期為出水桶以後起一年) 註:累犯標準為,某板友因違反A板規被水桶,於水桶解除後,又再次違反A板規 ,則為累犯。若A板友於同一時間發表多篇文章或推文,皆同時違反A板規, 因尚未被板主水桶,則不屬於累犯。 ‧ 原使用者ID經禁止發言後,如經查繼續使用分身ID發表文章或推噓文功能者。 ‧ 累犯或情節嚴重者,如有必要,可由版主先行簡易認定先由版規處理。(至少同日同i p一組)待帳號部認定非分身後再行解除處分。 ‧ 依#1cPTofZI (About_Life)有違規事實,達兩組以上相同IP紀錄 看板板主得將其視為同一使用者帳號,本尊及分身給予額外水桶 規則如下: 1-1.若A帳號於水桶中,使用分身B發推文,經查證後: A帳號加罰水桶一個月 B帳號發文全數退回、並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水桶十年 首次違規帳號視為A帳號 備註:首次違規帳號A,當加罰的一個月水桶解除後,既使B仍水桶中 仍可使用A發文、推文。 1-2.若A帳號水桶中,使用分身B發推文,經查證後屬實,爾後加罰A帳號一個月、B 帳號所發之文全數退回、且B帳號水桶十年,而又使用C帳號持續發推文 即「第二次累犯分身條例」,則    A帳號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重新水桶十年    C帳號所發之文全數退回、且C帳號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重新水桶 十年。 同第1-2點,若查證出此人同時擁有A、B、C、D、E或更多帳號身分,則第二次 累犯時,視同惡意藐視板規,所有帳號皆一併永久水桶,即,第二次累犯時,查 證屬實後 A帳號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重新水桶十年 B帳號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重新水桶十年 C帳號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重新水桶十年 D帳號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重新水桶十年 E帳號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重新水桶十年,依此類推。 3.特殊狀況一,若A帳號被水桶中,使用B、C或多個帳號發推文,查證後,則視為 第一次觸碰分身條例,則 A帳號加罰水桶一個月 B帳號發文全數退回、並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水桶十年 C帳號發文全數退回、並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水桶十年 4.特殊狀況二,若A帳號被水桶,未被查證期間使用B帳號發推文又被水桶 此時又用C帳號發推文,則視同二次累犯身分條例,則適用上述提到第2點,給予全 部帳號皆水桶十年。 ‧ 以上分身條例,是當使用者被水桶時,本應遵守板規,而非惡意開分身持續發文, 初次觸碰分身條例時,原本帳號給予水桶一個月額外處罰,對於分身惡意發文則不 寬待。且第二次觸碰分身條例時,認為並非不小心,而是惡意無視板規,對於此種 行為則將所有帳號給予水桶十年。 ‧.ID於推發文中,發表帳號交易之需求,經查證後違者水桶十年。 上述情形如有帳號被盜用之情況,需提供報案三聯單為佐證,並請求板主解除水桶。 ‧ 依群組板規所述,按#18_S43RG (About_Life)本群組不受理不明來源的使用者申訴 代理伺服器或跳板等不明來源的使用者板主得不受理其申訴。 備註1 : 可張貼之新聞網站 三立 大紀元 鉅亨網 人間福報 台灣醒報 科技新報 上下游新聞 地球圖輯隊 上報 芋傳媒 農傳媒 工商時報 民視新聞 國語日報 中央通訊社 壹蘋新聞網 中視 苦勞網 風傳媒 中央日報 年代新聞 焦點事件 中時新聞網 客家新聞網 民報 軍聞社 新頭殼 中華日報 自立晚報 經濟日報 公視新聞網 原視新聞網 TVBS 新唐人 ithome 今日新聞 東亞日報 環境報導 世界新聞網 華視新聞網 pnn 報導者 peopo 台視新聞 東森新聞 ETTODAY 北美智權報 聯合新聞網 TSNA 壹電視 台灣立報 青年日報 台灣新生報 ATC Taiwan 引新聞 台灣時報 看見泰國 全球資訊網 BBC中文網 健康醫療網 非凡新聞台 麗台運動報 中天新聞網 匯流新聞網 修正為 備註1 : 可張貼之新聞網站 三立 大紀元 鉅亨網 人間福報 台灣醒報 科技新報 上下游新聞 地球圖輯隊 上報 芋傳媒 農傳媒 工商時報 民視新聞 國語日報 中央通訊社 壹蘋新聞網 中視 苦勞網 風傳媒 中央日報 年代新聞 焦點事件 中時新聞網 客家新聞網 民報 軍聞社 新頭殼 中華日報 自立晚報 經濟日報 公視新聞網 原視新聞網 TVBS 新唐人 ithome 今日新聞 東亞日報 環境報導 世界新聞網 華視新聞網 pnn 報導者 台視新聞 東森新聞 ETTODAY 北美智權報 聯合新聞網 TSNA 壹電視 台灣立報 青年日報 台灣新生報 ATC Taiwan 引新聞 台灣時報 看見泰國 全球資訊網 BBC中文網 健康醫療網 非凡新聞台 麗台運動報 中天新聞網 匯流新聞網 -- https://imgur.com/QwfGCtu.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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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暴な発言、だくぶび。 https://i.imgur.com/TwEgXd1.jpg https://i.imgur.com/BSjVCOW.jp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0.192.11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770969468.A.601.html ubcs:轉錄至看板 Gossiping 02/13 15:58
HJC6666: L_TalkandCha有小組長? 乾脆版規七拿掉樂得輕鬆啦 02/13 16:11
HJC6666: 反正都沒啥活人了 互嗆也不會死更多人? 02/13 16:11
elec1141: 有差嗎 還不是都看顏色判斷 02/13 16:35
shirleyEchi: 如果檢舉到第三次才受理後判達標 被水桶的人申訴時 02/13 16:51
shirleyEchi: 之前未達的板主是否要迴避申訴 不然也是未達有何意義 02/13 16:52
shirleyEchi: 申訴條件是要達3M以上的 針對一次送大量板7檢舉的 02/13 16:53
shirleyEchi: 例如下屆lwt501cx回鍋參選當板主 他每一篇板7都未達 02/13 16:55
shirleyEchi: 這是有可能發生的事 02/13 16:55
shirleyEchi: 還有所謂1>3 只要搶先判未達是否就成立 還是僅限達標 02/13 16:56
JinCheng5566: 當然是知道沒有小組長才這樣改丫 乖乖用VPNㄅ 0.0 02/13 16:57
shirleyEchi: 還有到底板7可檢舉的時間限制是不是2周內 上次被檢舉 02/13 17:06
shirleyEchi: 幾個月前的還給過 02/13 17:06
nicolaschen2: 討論個屁啊?不就你想過就硬過?真不要臉 02/13 17:08
shirleyEchi: ***2週前*************************1週 02/13 17:09
ubcs: 第三次檢舉後結案的話,就是要申訴直上小組讓小組長裁決 02/13 17:33
ubcs: 先判達標或未達 到第三次檢舉都只有一個板主判決才能執行 02/13 17:33
ubcs: 如果一比一就是要等其他兩位板主意見了,至少要過半 02/13 17:35
ubcs: 檢舉時間有"得"不受理,就是可以受理也可以不受理 02/13 17:36
laptic: 第三次檢舉部分?詮釋是一人執行後可以直接申訴,不用走 02/13 18:20
laptic: 站內信溝通程序? 02/13 18:21
ubcs: 申訴流程還是照舊 向執行板主溝通,無果後上小組申訴 02/13 18:24
ubcs: 經判決結案後,其他板主就對已結案無權發表意見 02/13 18:24
ubcs: 後續再有過半數板主對結果有異議,還是要上小組由小組長裁決 02/13 18:27
BBQ2591: 不是啊 就是版主不判才會拖到第三次以上啊 這是在縱容 02/13 19:45
Forcast: 五大於六呵呵 02/13 20:39
nicolaschen2: 想當版皇就明說呀!我還可以當你是一條漢子。 02/13 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