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gracy100: 不起訴書的原文在哪裡可以找得到 我想看耶 11/03 20:52
找不到 不起訴書不會上網
我本來想掃描上網 但要一直遮個資遮到火大
推 smileray: 啊 完全沒聽過 11/03 20:53
對啊 一堆人根本完全不認識我 結果我是公眾人物
他媽的 要是開庭應該找你來當證人
→ gracy100: 可以從頭大概講一下 發生什麼事嗎 你這樣講 看不懂 11/03 20:53
你可以搜這篇的篇名去看上一篇
講蠻清楚的
不然我部落格有寫
http://talkchick13.pixnet.net/blog/post/108827176
※ 編輯: realJume (1.163.33.162), 11/03/2015 20:55:26
推 johochula: 你被人告 所以你跑去告記者? 我看不太懂你要表達啥 11/03 20:54
→ gracy100: 對阿 我也不知道你是誰 為什麼你是公眾人物? 11/03 20:54
→ gracy100: 你能不能從頭大概把事情講一下 不然很多人看不懂 包含我 11/03 20:55
推 Jimny5566: 請問你是誰@@ 11/03 20:55
你看根本一堆人不認識我 結果法院說我是公眾人物
幹
推 MYNAMEISLEO: 「但檢察官大概聾了」用詞要不要改一下 11/03 20:55
不然改大概瞎了
他也是法律系高材生給人譙兩句沒關係
→ gracy100: 請問一下 這件事經過後 會不會激起你考上檢察官的決心? 11/03 20:57
推 smileray: 哈哈 我剛推文是説那個廠商沒聽過XD 雖然也真的不認識 11/03 20:57
→ smileray: 原po 11/03 20:57
※ 編輯: realJume (1.163.33.162), 11/03/2015 20:58:35
推 Abalamindo: 我比較在意嵌入被廠商告侵權的結果 這能告贏就夠智障 11/03 20:57
完全沒開庭就直接收到不起訴書了
→ JCS15: 其實我也想問你是誰 倒是看到東森某丁姓記者心裡就有底了 11/03 20:58
推 yoyodiy: 剛看你blog大概知道來龍去脈 不過你真的很紅嗎? 11/03 20:58
不紅啊 粉絲團人數才兩萬 還卡住半年了
→ gracy100: 請問 你以後當上檢察官是否會改革司法? 11/03 20:58
→ gracy100: 還有認真問 你當上檢察官是否會把馬英九繩之以法? 11/03 20:59
早知道早點來這邊貼 把這些推文通通截圖當再議理由
一堆人不認識我 公眾人物個屁
推 johochula: 你要步要先貼一下東森新聞報導啥 不然真的看不懂... 11/03 20:59
上一篇就有寫了 重貼一次會被罵騙p幣
→ gracy100: 如果你的上司要求你不要抓馬英九 你是否會抗命? 11/03 21:00
推 allanbrook: 雖然我記得這件事 但是我還是不知道你哪位 你有夠衰 11/03 21:01
→ johochula: 挖 你是超有名的那個 (這樣可以當證據嗎?) 11/03 21:01
→ gracy100: 你還沒認真回答我 請問你當上檢察官後 會變成國民黨走狗 11/03 21:01
→ johochula: 那個 那個 ... 11/03 21:01
→ gracy100: 還是說 你會清查國民黨不當黨產? 11/03 21:02
推 kageo101: 你誰啊?我倒是知道檢察官跟記者都__ 11/03 21:03
推 smileray: 看完前因後果了,原po真的很倒霉XD 11/03 21:03
推 fgh81113: QQ 11/03 21:04
噓 tomdeng: 確定原PO是法律系的嗎? 不起訴叫敗訴喲 11/03 21:04
不然叫什麼你告訴我 被不起訴?
推 yannicklatte: 推 11/03 21:06
※ 編輯: realJume (1.163.33.162), 11/03/2015 21:06:50
→ tomdeng: 連起訴都沒有 何來敗這個字 難道檢察官起訴了叫勝訴嗎? 11/03 21:06
推 crimsonall: 我記得你的事件。丁姓記者現在應該很爽吧…(有他出現 11/03 21:06
→ crimsonall: 的新聞我都直接轉台) 11/03 21:06
應該吧 從頭到尾他都沒出面
刪粉絲團留言也是女朋友假扮粉絲幫他擦屁股
※ 編輯: realJume (1.163.33.162), 11/03/2015 21:07:40
→ tomdeng: 沒想到再議嗎? 11/03 21:06
我有說我有再議 你審題不仔細 零分
→ scarbywind: 不起訴你可以交付審判阿~ 11/03 21:06
推 lunqun35: 推 11/03 21:07
推 aghgna: 欸欸欸欸 11/03 21:08
※ 編輯: realJume (1.163.33.162), 11/03/2015 21:09:18
推 richmond1223: 有他的聲音我都跳開 就討厭 11/03 21:09
聽說他媽媽以前是電視台高層
ㄎㄎㄎ
→ scarbywind: 阿是不會交付審配 不會自訴唷 11/03 21:10
律師費你幫我出是不是 喔 你可能不知道交付審判跟自訴強制律師辯護
我原諒你
噓 tomdeng: 提到再議是另一會事 與你說敗訴有何因果關係 11/03 21:10
欸欸不要被打臉就換話題喔
推 nightkupa: 這廠商好噁 11/03 21:11
→ tomdeng: 法律系耶 沒有老師、同學可問被不起訴的名詞是什麼嗎? 11/03 21:12
我只是想表達我輸掉這官司的意思
你不滿意的話....那就噓到爽好了
※ 編輯: realJume (1.163.33.162), 11/03/2015 21:13:08
→ tomdeng: 原來是為了省錢來討拍 呵呵呵 露出真面目了 11/03 21:12
噓 scarbywind: 講的大義鼎然結果只想讓全民買單 顆顆 11/03 21:12
你是不是閱讀障礙....
※ 編輯: realJume (1.163.33.162), 11/03/2015 21:13:36
※ Birthday5566:轉錄至看板 MenTalk 11/03 21:13
※ Birthday5566:轉錄至看板 WomenTalk 11/03 21:13
→ tomdeng: 你有法律背景了都這樣 那我們這些平民小百姓怎麼辦 11/03 21:13
→ scarbywind: 就不想出律師費想讓檢察官幫你開庭咩 這不是只想讓公 11/03 21:14
→ scarbywind: 眾幫你出錢 ? 11/03 21:14
→ tomdeng: scarbywind 沒閱讀障礙呀 我也看出來了 「律師費你幫我出 11/03 21:15
兩個閱讀障礙
或是我表達能力問題
我沒錢請律師 然後交付審判成功率根本逼近0所以不想浪費錢
如果兩位錢很多想幫我浪費我是不在意
※ 編輯: realJume (1.163.33.162), 11/03/2015 21:16:13
→ tomdeng: 是不是」 就是來想利用輿論力量 科科 11/03 21:16
推 ladisign: 原文有印象 太衰了吧 11/03 21:16
超衰 不過至少我沒賠到錢
那些買廠商商品 轉賣結果被告要三五萬的才真正衰
→ scarbywind: 你都知道告下去浪費錢 還提到再議浪費司法檢察官的資 11/03 21:16
我說交付審判是浪費錢 再議我覺得還有機會
欸你真的閱讀障礙
→ melody41: t大沒說錯吧 沒有審判哪來勝訴敗訴?不起訴就不起訴而已 11/03 21:17
好吧我改一下
→ scarbywind: 原? 自己的錢是錢 公共的資源不是錢? 11/03 21:17
我以為人民有訴訟權是憲法規定
→ tomdeng: 連我不是法律系都知道這不叫敗訴 到底是哪所大學法律系的 11/03 21:18
→ tomdeng: 三腳貓 11/03 21:18
對我三腳貓 但你看檢察官卻說我是高材生所以被人罵不算公然侮辱
這不是亂搞嗎
推 blackman5566: 第一次聽到什麼巴毛 (借你截圖) 11/03 21:19
→ scarbywind: 有訴訟權跟免費讓你訴訟也差距唷 11/03 21:21
推 tomdeng: 憲法規定人民有訴訟權 不是提供訴訟錢 11/03 21:22
隨便兩位好像閱讀障礙的高興怎麼講怎講
這樣大概全部走公訴程序的你們都認為是要浪費國家錢吧
→ melody41: 開偵查庭或法庭千萬別說自己懂法律...會吃虧 11/03 21:26
為什麼 我沒講 但新聞裡面有寫 = =
※ 編輯: realJume (1.163.33.162), 11/03/2015 21:27:56
推 Taoyuan5566: 再議啊 交付審判啊 通通跑完一輪看看 11/03 21:28
我有再議 但是檢察官扯到真實惡意原則我覺得有點困難
→ scarbywind: 不就免費的都試看看,要錢的就算了 11/03 21:29
→ scarbywind: 免費的就不需要人力資源? 11/03 21:30
多讀國語日報有助增進閱讀能力
※ 編輯: realJume (1.163.33.162), 11/03/2015 21:31:13
※ 編輯: realJume (1.163.33.162), 11/03/2015 21:31:55
噓 tomdeng: 哪句說你走公訴程序浪費國家錢 請點明 11/03 21:32
→ scarbywind: 不然哩 再議有機會 交付就沒機會是哪招? 你是有新事證 11/03 21:32
→ scarbywind: 他自己都認為沒機會了 不就擺明看到免錢的就想隨便是 11/03 21:33
兩位要不要一起訂國語日報看有沒有打折
※ 編輯: realJume (1.163.33.162), 11/03/2015 21:34:05
→ Taoyuan5566: 對方是媒體和廠商 理應負更高的查證和注意義務 11/03 21:36
對啊 我再議理由是這樣寫 但就不知道檢方有沒有要買帳
→ tomdeng: 我哪句說你走公訴程序浪費國家錢 請點明嘛 11/03 21:37
→ realJume: 我很想看看你有沒有耐心把這篇噓到x 11/03 21:38
※ 編輯: realJume (1.163.33.162), 11/03/2015 21:39:41
噓 scarbywind: 不想花錢請律師,反正一定會輸 但用國家資源跑一定會輸 11/03 21:39
再議成功的機率跟交付審判成功的機率自己去查
我覺得再議有機蕙交付審判不可能跟錢沒關係
不要閱讀障礙看不懂中文在那亂咬人
我寫這篇是要提醒大家小心不要被金德恩告
還有以後對記者要小心因為檢方覺得他們亂講沒關係
不是來要錢 看不懂中文去補吳岳好不好
※ 編輯: realJume (1.163.33.162), 11/03/2015 21:42:00
→ scarbywind: 的訴訟沒問題唷 反正免費嘛 我誤解了甚麼? 11/03 21:40
噓 tomdeng: 勿顧左右而言他 我哪句說你走公訴程序浪費國家錢 請點明 11/03 21:40
噓 beyvaisu: XDDDD 律師好棒喔 自己桶一桶不要浪費社會資源啦 11/03 21:41
真希望你們是高材生 這樣我就可以公然侮辱你們然後沒事
可惜
※ 編輯: realJume (1.163.33.162), 11/03/2015 21:42:41
噓 tomdeng: 我哪句說你走公訴程序浪費國家錢 請點明嘛 11/03 21:42
→ tomdeng: 原來是為了省錢來討拍 呵呵呵 露出真面目了
※ 編輯: realJume (1.163.33.162), 11/03/2015 21:43:28
噓 scarbywind: 喔 所以自訴哩 11/03 21:44
噓 tomdeng: 省錢是講後面的交付審判跟再議 有說你公訴程序嗎? 11/03 21:45
→ tomdeng: 我哪句說你「走公訴程序浪費國家錢」請點明嘛 幫你點出文 11/03 21:46
如果檢察官都已經依刑事訴訟法第252條之規定不起訴,那表示偵查終結 了,這時候更是
不能再提起自訴 ,不管是不是告訴乃論的罪都不可以再提起自訴了。這在訴訟法上有一
大原則,叫「一事不再理 」。
然後因為閱讀能力有問題可能會咬為什麼一開始不自訴
第一要公訴自訴本來就是我的權利
再來就是 一開始我不知道廠商也不知道記者的身份
所以只能去警察局報案 走公訴程序
兩位咬爽了可以去訂國語日報了嗎
※ 編輯: realJume (1.163.33.162), 11/03/2015 21:48:30
→ tomdeng: 句重點了 不用謝我了 11/03 21:46
喔 那是我誤會你
但交付審判跟再議那邊 你一樣是閱讀障礙
※ 編輯: realJume (1.163.33.162), 11/03/2015 21:49:29
噓 tomdeng: 所以 我到底哪句說你走公訴程序浪費國家錢 請點明嘛 11/03 21:50
我說我誤會你了 看來不只是閱讀能力的問題...
※ 編輯: realJume (1.163.33.162), 11/03/2015 21:51:14
※ 編輯: realJume (1.163.33.162), 11/03/2015 21:51:44
→ tomdeng: 推文跟你修文不能有時間差喲 文組 11/03 21:51
→ tomdeng: 原來這樣我是閱讀能力有問題 那不知道把不起訴說成敗訴呢 11/03 21:53
對不起 我誤會了 你應該是別的問題
※ 編輯: realJume (1.163.33.162), 11/03/2015 21:54:04
→ MilanKundera: 硬起訴以後,被恐龍判無罪,你感受比較好嗎? 11/03 22:02
推 airtsubasa: 哪個檢查官? 11/03 22:07
推 kageo101: 喔喔喔喔幫補 11/03 22:22
→ Rosso: 又來取暖 11/03 22:23
→ dave01: 你沒有提錢去講啊 11/03 22:37
推 onlyhuman: 11/03 22:52
推 Huskie0912: 一篇立意良善的發文讓我看到社會為啥會這麼亂... 11/03 22:57
→ Huskie0912: 有些人的腦袋就是難以接受他人意見...一直LOOP 11/03 22:58
→ Huskie0912: 不肯去理解文意跟個政客一樣挑骨頭攻擊,像在導風向 11/03 23:00
噓 tomdeng: 理解文意? 這篇就很簡單呀 不起訴他不爽 利用網路放出風 11/03 23:06
你國語日報到底訂了沒
沒錢訂我幫你出好不好 你這樣看不懂中文亂腦補看起真的很可憐
很像沒讀書的小孩
※ 編輯: realJume (1.163.33.162), 11/03/2015 23:08:10
→ tomdeng: 聲說某記者怎樣怎樣 這種濫手法還看不出來 簡單來說原PO 11/03 23:07
→ tomdeng: 不爽而已 沒有什麼其他價值 11/03 23:08
照你的邏輯我大概可以說你上網推文顯示自己閱讀能力不好
要人家幫你訂國語日報
簡直是來要錢的要人家幫你訂報紙
你覺得這樣對嗎?
※ 編輯: realJume (1.163.33.162), 11/03/2015 23:09:46
→ tomdeng: 看見沒 回的好快 一直盯他自己這篇文章 我都出去逛一大圈 11/03 23:09
→ tomdeng: 看其他文章了 他還死守在這 11/03 23:09
你不也逛大一圈之後回來要人幫你訂報紙
※ 編輯: realJume (1.163.33.162), 11/03/2015 23:10:24
推 MYLIUUU: 樓上是中文有問題是不是,鑽牛角尖擴張解釋什麼啦,巴毛 11/03 23:43
→ MYLIUUU: 推一個 11/03 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