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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違規-- --結果-- TonyC 政問 刪文,水桶三個月 NCKUMAXWELL 中央社訊息服務 退文,水桶一個月 ============================== 愛惜帳號 請勿政問 勿忘 Server Event 現在爽完一發 到時後悔莫及 ============================== 1. 作者 TonyC (我的精神時光屋)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問卦] 今年7月1日公布「條約締結法」的八卦? 時間 Wed Nov 4 13:12:42 2015 ─────────────────────────────────────── 今天在關於馬習會的新聞討論串底下赫然發現這個新制定的『條約締結法』 不曉得有多少人知道這個今年7/1才公佈施行的新法,馬總統說了兩百次不選總統 結果還是選了,這次他說馬習會不簽協議、不發聲明... 實在難讓人相信 如果真的偷偷來,這份新法真的能夠遏止他亂來嗎? 或是有什麼漏洞能讓他賣台得逞? 有沒有高手知道這方面的八卦? 資料來源: http://law.moj.gov.tw/News/news_detail.aspx?id=115572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七月一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400075321 號令制 定公布全文 20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第 1 條 為規範條約與協定之締結程序及其法律效力,特制定本法。 第 2 條 中央行政機關或其授權之機構、團體與外國政府、國際組織或外國政府授 權之機構、團體締結條約或協定,依本法之規定。 第 3 條 本法所稱條約,指國際書面協定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具有條約或公約名稱。 二、定有批准、接受、贊同或加入條款。 三、內容涉及人民之權利義務。 四、內容涉及國防、外交、財政或經濟上利益等國家重要事項。 五、內容與國內法律內容不一致或涉及國內法律之變更。 本法所稱協定,指條約以外,內容對締約各方均具有拘束力之國際書面協 定。 本法所定締結程序,包括條約或協定之簽署、批准、接受、贊同及加入等 程序事項。 第 4 條 條約及協定之簽訂,由外交部主辦。但條約及協定內容具有專門性、技術 性,且經外交部或行政院同意者,不在此限。 主辦機關就條約及協定談判及簽署代表之指派與全權證書之頒發,應依國 際公約及慣例辦理。 第 5 條 外交部主辦之條約或協定,其內容涉及其他機關之業務者,外交部應隨時 與有關機關密切聯繫,或請其派員參與。 外交部以外之主辦機關於研擬草案或對案及談判過程中,應與外交部密切 聯繫,並注意約本文字及格式是否正確合宜,必要時並得請外交部派員協 助。其正式簽署時,外交部得派員在場。 第 6 條 主辦機關於條約草案內容獲致協議前,得就談判之方針、原則及可能爭議 事項,適時向立法院說明並向立法院相關委員會報告。 第 7 條 條約或協定草案內容獲致協議時,除經行政院授權或因時機緊迫而經行政 院同意者外,主辦機關應先報請行政院核定,始得簽署。 第 8 條 條約案經簽署後,主辦機關應於三十日內報請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但 未具有條約或公約名稱,且未定有批准、接受、贊同或加入條款之條約案 ,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辦機關應於簽署後三十日內報請行政院備查, 並於條約生效後,主辦機關應報請行政院轉呈總統公布,並送立法院查照 : 一、經法律授權簽訂。 二、事先經立法院同意簽訂。 三、內容與國內法律相同。 條約案之加入,準用前項規定辦理。 第 9 條 條約內容涉及國家機密、國家安全或外交考量者,行政院於條約案送立法 院審議時,應標明機密等級,立法院應以秘密會議為之。 第 10 條 立法院審議多邊條約案,除該約文明定禁止保留外,得經院會決議提出保 留條款。 雙邊條約經立法院決議修正者,應退回主辦機關與締約對方重新談判。 條約案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者,主辦機關應即通知締約對方。 第 11 條 條約案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後,應依下列程序辦理: 一、定有批准、接受、贊同或加入條款者,主辦機關應報請行政院轉呈總 統頒發批准書、接受書、贊同書或加入書,並副知外交部,於完成國 內程序及依條約之規定互換或存放相關文書生效後,由主辦機關報請 行政院轉呈總統公布。但情況特殊致無法互換或存放者,由主辦機關 報請行政院轉呈總統逕行公布。 二、未定有批准、接受、贊同或加入條款者,主辦機關應報請行政院轉呈 總統鑒察,並於條約生效後,報請行政院轉呈總統公布。 前項條約,自總統公布之生效日期起具國內法效力。 第 12 條 協定經簽署後,主辦機關應於三十日內報請行政院備查,並於協定生效後 ,以適當方式周知及送請立法院查照。但其內容涉及國家機密或有外交顧 慮足以影響國家安全或利益者,不在此限。 前項協定,行政院於備查時,並應函請總統府秘書長查照轉呈總統。 第 13 條 條約或協定之約本,應同時以中文及締約對方之官方文字作成,各種文本 同等作準為原則。必要時,得附加雙方同意之第三國文字作成之約本,並 得約定於條約或協定之解釋發生歧異時,以第三國文字之文本為準。 專門性或技術性之條約或協定約本,得約定僅使用特定國際通用文字作成 。 第 14 條 條約或協定之附加議定書、附加條款、簽字議定書、解釋換文、同意紀錄 、議事紀錄、附錄或其他相關文件,應併同條約或協定報請行政院備查或 核轉立法院審議及送外交部保存。 第 15 條 外交部以外之主辦機關應會同外交部製作條約或協定備簽正本,正本經簽 署後,屬我方保存者,應於三十日內送外交部保存。 外交部以外之主辦機關致送締約對方之換文正本,應於簽署後製作影印本 ,並註明本件與簽署正本無異後,連同對方致送我方之簽署正本,於三十 日內送外交部保存。 條約之批准書、接受書、贊同書或加入書須存放國外機構者,主辦機關應 將該文書依前項規定方式製作影印本,於三十日內送外交部保存。 外交部應將條約及協定刊載於政府公報或公開於電腦網站,並彙整正本及 依前二項規定製作之影印本,逐一編列號碼,定期出版。但有第十二條第 一項但書規定情形者,不適用之。 第 16 條 條約或協定之修正、變更、續約、停止、終止或退出,準用締結程序之規 定。 第 17 條 外交部以外之主辦機關締結之條約或協定生效後,外交部得請主辦機關提 供執行情況之有關資料;其有修正、變更、續約、停止、終止、退出或解 釋發生爭議時,外交部應協助主辦機關處理之。 第 18 條 對於中央行政機關或其授權之機構、團體締結之國際書面協定性質發生疑 義時,由外交部會同法務部及相關主辦機關認定之。 第 19 條 本法施行細則,由外交部定之。 第 20 條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2. 作者 NCKUMAXWELL (電磁波霸主)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成大學術能量充沛 吳佳慶及劉守恒教授獲 時間 Wed Nov 4 21:51:57 2015 ───────────────────────────────────────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51104 14:33:31)青年研究學者最高學術界榮譽--吳大猶先生紀念獎, 104年度獲獎名單出爐,成功大學解剖學科暨細胞生物與解剖學研究所副教授吳佳慶、環境 工程學系副教授劉守恒,雙雙獲獎;兩位學者所學與受練多都在成大完成,其亮眼的表現, 也在在顯示出成大的學術能量。 蘇慧貞校長恭喜兩位副教授獲獎;她高興的說,劉守恒老師從大學到取得博士學位都在成大 ,可說是成大一手培植出來,成大雖然位於南部,但只要好好努力,一樣可以栽培出新一代 的優秀人才。蘇慧貞校長指出,她曾經有機會參訪加拿大吳嘉佳老師參與研究的實驗室,見 到吳老師充滿自信地與國際學者討論研究案,優秀表現,顯示出成大的發展與希望。 吳佳慶副教授、劉守恒副教授均感謝成大提供優良的環境以及優質學生,讓他們在研究道路 上茁壯、有所收穫與表現。 吳佳慶副教授研究領域,主要在探討不同細胞微環境,包括如何幫助幹細胞及組織重建,尤 其是利用力學生物學(mechanobiology)幫助組織工程與再生醫學的研究與治療,並了解其相 關分子機轉,範圍主要著重在血管、皮膚、與神經系統等。其研究可幫助了解細胞如何感受 環境誘導因子及如何轉化機械力學刺激成細胞內訊息傳遞,然後利用幹細胞與組織工程的技 術發明創新的治療策略。 實驗室主要研究有2大方向:1. 藉由微奈米生物技術研究力學生物學與細胞重塑。利用新技 術了解力學刺激下細胞內的訊息傳遞,以高解析度系統分析細胞或組織變化,配合電腦模擬 研究預測相關細胞重建機制,以明瞭生物力學刺激後,細胞如何處理外力刺激及其自我生長 。2. 利用細胞微環境 (microenvironments) 調控幹細胞及促進再生醫學發展 人體細胞會接受外力刺激如骨骼肌的拉伸力、承重時硬骨及軟骨的壓應力,及心臟血管系統 中血流的剪力刺激。近年來,實驗室利用許多生物微機電 (BioMEMS) 的技術,創造適合幹 細胞的微環境,並發明許多具有功能的細胞晶片,使得組織工程在臨床治療有長足的進步。 吳佳慶老師近年來的研究成果除發表在許多國際頂尖期刊,如Biomaterials, Tissue Engineering, Stroke, Scientific Reports等,也獲得許多專利與產學合作。除榮獲科技 部吳大猷先生紀念獎外,吳老師也在去年的臺灣綜合大學系統年輕學者創新競賽為成大拿下 傑出獎。 劉守恒副教授,求學時期從事光催化分解水產氫及相關廢棄物/毒化物/微量金屬之電化學處 理、分離、再生利用、催化分解等研究。在美國Lawrence Berkeley National Laboratory (LBNL)訪問研究期間,累積基礎理論計算、工程可行技術以及工程放大實務經驗,尤其熟習 氣相反應動力學、原子吸收光譜與催化應用等,發展去除電廠煙道廢氣中汞蒸氣技術獲得三 項美國專利,並成功技術轉移給美國Nalco Mobotec進行商轉。 由於能源相關研究為國際重視的議題,劉守恒副教授也積極投入複合式奈米孔洞結構碳材料 (mesoporous carbon materials)研究,主要發展在燃料儲存及燃料電池之應用,首度製備 複合式雙金屬合金觸媒,優於商用Johnson Matthey觸媒(20 wt% Pt on Vulcan XC-72 AC) 。近年來,專注於廢棄物資源再利用及高質化技術、發展簡易且具經濟效益之燃煤發電廠 CO2捕獲技術、可見光活性之光觸媒應用於水及有機汙染物(新興污染物)分解及潔淨能源新 技術研發,將基礎與應用研究整合具相輔相成之效果,致力於研究發展技術與國內外產業界 需求結合。 劉守恒副教授近年獲得的學術獎勵包括,科技部吳大猷先生紀念獎(2015)、科技部優秀年輕 學者研究計畫(2012、2015)、台灣創新發明競賽金牌獎(2013)、台灣化學工程學會化工傑作 獎(2010)、中央研究院博士後研究學者(2006)。 訊息來源:成功大學 本文含多媒體檔 (Multimedia files included): http://www.cna.com.tw/postwrite/Detail/181818.aspx -- Send from 台灣正宗 蔡比巴a八卦板主 ~ 陪您一起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133.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46653901.A.F82.html
uhmeiouramu: 你是誰啦 11/05 00:18
簽名檔都寫了蔡比巴 QQ ※ 編輯: blaz (1.34.133.6), 11/05/2015 00:19:03
xyz100590: ? 11/05 00:18
WestStTeen56: $$? 11/05 00:18
woow1225: 你誰 11/05 00:18
tetani: 5樓被肛到屁股開花 11/05 00:18
blaz: 對了,不會發錢的喔 ._. 11/05 00:19
Xhocer: 亂公告,被M了齁 11/05 00:19
asd2260123: 是在開三小花啦 11/05 00:19
DOOHDLIHC: SERVE EVENT,有人帳號不見嗎? 11/05 00:19
nuggets: 亂么吉 11/05 00:19
tetani: 這篇沒八卦 自刪吧 11/05 00:19
kuro50624: 到底是在開殺小 11/05 00:20
aswq17558: 蔡比巴 一梯退三部 11/05 00:20
pipiispipi: 幹 你不當雙魚版版主跑到這來幹嘛啦 11/05 00:20
xcvfds1111: ?? 11/05 00:20
Mews: 又多一個學弟 還不來拜碼頭 11/05 00:20
coon182: 結城友奈看太多 11/05 00:21
blaz: 幹,我怎麼知道選第二次就上八卦了 QQ 11/05 00:21
angelgirl13: 錢 11/05 00:23
n6335097: 你誰啊?左上角有你嗎 有 11/05 00:24
twPenn: 我要歐巴馬的顏色 11/05 00:24
d59203z: 來一篇開苞水桶 11/05 00:24
god060119: 沒錢發什麼公告 11/05 00:26
vankotool: 現在流行公告掛自己名號刷存在感嗎? 11/05 00:37
bravo233295: 第一篇問法條也政問哦? 11/05 00:54
blaz: 你可以看一下板規政問相關規定,如果都不提那才不算 11/05 01:01
NX9999: 雙魚大神加油(^o^) 11/05 0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