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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slee (master_of_speech)》之銘言: : 對不起 : 我念私立科大理工 : 我不懂法律 : 我只知道食品添加物規定為正面表列 : 這對我來說 : 就是化工廠要負起舉證責任 難怪你只有私立科大,完全搞混現在的問題。 食品和藥物在「申請許可上市」的時候,必須負起舉證責任,這個大家都同意。 現在討論的是「許可之後,懷疑有問題」的時候,要不要負起舉證責任。 前者是預警原則,後者才是無罪推定。 前者是行政法問題,後者是刑法問題。 台灣的問題是在前面的階段沒有好好把關,你可以主張應該修正食安法加強管制,也可以 主張在食安問題方面,後面的階段也應該改成有罪推定,但是不管你的立場是什麼,可以 先搞清楚這兩塊的不同嗎? 真正的人才是文理兩通的,在那邊戰文理組的根本只是魯蛇在自慰。 更何況你應該也不是真的理組啦,私立科大最好有理科,還不就是工科,自以為理組。 sheldon沒有告訴你:「說工程師和物理學家一樣聰明,是對物理學家的侮辱」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18.9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49387480.A.B8D.html
d59203z: 私科的程度就別太要求了 12/06 15:39
iaMSoRy: 沒有文理組的分別,只有理性跟白癡的分別 12/06 15:39
ssaw5166: 都是法律有差嗎? 法律人果然都是恐龍 12/06 15:40
capsspac: 拿預警原則質疑無罪推定 大概跟拿明朝劍斬清朝官差不多 12/06 15:40
noobismeok: 你會被噓,先補血 12/06 15:41
super0949: 你會被噓,先補血 12/06 15:43
我相信大家的素質啦,這篇我只是釐清討論的層次,沒有說不能改成有罪推定啊。 ※ 編輯: a5378623 (140.112.218.91), 12/06/2015 15:44:51
chipretender: 我也一直覺得很奇怪...我fb一堆112理工的 風向怎跟 12/06 15:45
chipretender: 這邊不一樣....= = 12/06 15:45
chipretender: 黑雲又要開戰場了 有罪推定vs無罪推定 12/06 15:46
eas06u4: 優文給推 12/06 16:00
regeirk: 推 搞混舉證和無罪推定 12/06 16:17
IHD: 那說 愛因斯坦和自由心證一樣權威 是侮辱了自由心證嗎? 12/06 16:18
freedom77: 理工肥宅等等就要來了 先幫你補血 12/06 16:54
wxes: 紅明顯,舉證責任不等於有罪推定 12/06 16:54
tingover: 人家至少有勇氣提出看法 讓大家知道問題在哪裡 12/06 19:19
huikmn: 現在是連加的東西都不是許可過的,你能搞清楚這和你第二點 12/06 21:54
huikmn: 的不同嗎? 12/06 21:54
sentaifans: 加的不是許可通過的?你說說看檢察官哪裡有提到啊? 12/30 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