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frozenmoon: 推 簡潔明瞭 05/29 19:18
→ saltlake: 仙人跳業者集體出來請求政府紓困 05/29 19:18
推 bluenan: 讓老婆偶爾爽一次洋屌又如何? 台男就是不夠體貼 05/29 19:19
噓 pauljet: 你拿去跟那些已婚人士說 肥宅通不了姦 05/29 19:21
推 suPerFlyK: 最高紀錄賠多少? 05/29 19:22
推 Cishang: 可是這種文推不上去的 05/29 19:22
推 dp44: 後面的離婚請求才是重點啊 05/29 19:23
→ pauljet: 既然民法都可以吉 那不就是更便利仙人跳集團 拍兩張照片 05/29 19:23
→ pauljet: 就叫你賠幾百萬? 05/29 19:23
推 magic543: 抓姦但是旅館不讓人進去查..哭哭 05/29 19:24
推 jolin311145: 推 05/29 19:24
→ attila125: 民法的審判速度有得等囉 05/29 19:25
推 mightymouse: 有刑法民事訴訟也是要很久,而且刑事成立條件比較嚴 05/29 19:28
→ mightymouse: 格,但民事庭又常常參考刑事判決,所以兩個一起告常 05/29 19:28
→ mightymouse: 常反而民事賠償反而縮水 05/29 19:28
推 geeg: 刑事局表示,臉書認為妨害名譽在美國屬民事案件、非刑案, 05/29 19:29
→ geeg: 且此類案件太多,資源無法負擔,基於網路言論自由立場,不 05/29 19:29
→ geeg: 願提供帳號資料。 05/29 19:29
→ mightymouse: 單純只告民事反而勝訴機率大 05/29 19:29
推 nekogogogo2: 講到重點!推! 05/29 19:30
→ geeg: 以後小三小王匿名使用FB,對話紀錄就查不到,告什麼民事啦 05/29 19:31
推 gustavvv: 推這篇 重點清晰明瞭 05/29 19:31
推 f230072828: 推 05/29 19:33
推 joke3547: 了解了,感謝法老王,不過你不是金城武 05/29 19:33
推 wupaul: 推 05/29 19:37
推 s81048112: 推 不過一堆被帶風向鄉民不會理這篇 05/29 19:39
推 sincere77: 通姦罪變成合法仙人跳本來就很誇張 05/29 19:40
推 charliet: 簡單明瞭 05/29 19:45
推 bbc0217: 我覺得這篇正常討論的人比較多 05/29 19:45
推 Whitening: 正解 05/29 19:51
推 jack2324: 請問法老王,精神出軌可以吉妨礙配偶權嗎? 05/29 19:57
→ zildbacs: 精神出軌要件是什麼 05/29 19:59
→ zildbacs: 看女優尻尻算嗎 05/29 19:59
推 saedn: 抱歉 請問民事通姦的符合條件有那些 可以說一下嗎 謝謝 05/29 20:10
推 cyc3097: push 05/29 20:11
推 livability: 推 05/29 20:16
推 wylscott: 精神出軌應該是指確定配偶跟外遇關係過甚從密但沒有通姦 05/29 20:18
→ wylscott: 證據吧? 05/29 20:18
→ wylscott: 例如朋友看到自己老婆跟小王互動很親密 05/29 20:18
推 Nicemaker: 以後只要拍出房間就好了,不用衝進去啦 05/29 20:26
推 choco7: 看到第六點 我很支持除罪 05/29 20:29
推 denyy555: 是不是以後只要搞得定,娶三妻四妾變得可能了 05/29 21:01
噓 yyc2008: 23矛盾 仙人跳 就不能透過民法跟被害人要求賠償? 05/29 21:59
→ powerair: 賠償跟合解金自然可以自己取捨 但刑法入罪跟錢怎麼衡量 05/29 22:03
推 mmarty: 推 05/30 00:15
噓 seekiverson: 所以民事賠多少?我跟你講啦,未來有錢的那方絕對是 05/30 00:41
→ seekiverson: 贏家啦,有錢人光用錢就玩死你了,真正該改的是刑事 05/30 00:41
→ seekiverson: 罪責加重以及判定原則拿捏 05/30 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