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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inhisky (finhisky)》之銘言: : 國泰小草炎上數日 : 凱基銀行開了第一槍? : 新增行員內規 : 員工未經許可,不得發表文章?! : http://i.imgur.com/XOaA5a4.jpg 第18條: 本行嚴禁行員未經公司許可,而擅自發表文章或演講, 或假藉公司名義為前揭行為。 上面這條規定的後半段,沒有問題,因為「藉公司名義發言」, 除了那些依法有權代表公司的人以外,其他人未經公司許可,當 然不能用公司的名義發言。 但是上面那條的前半段就是胡扯八道。 根據那規定,如果員工參加親友婚禮或喪禮,要「以自己的名義」 發表演講,也要先得到公司的同意。開啥玩笑! 至於發表文章,如果員工要「以自己的名義」,參加小說或文學比 賽,也要先得到公司的同意。開啥玩笑! 只要行員是在「下班時間」,「以自己的名義」發表文章或演講, 根本沒有義務先徵求公司的同意,因為那是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即 使公司自認為那些文章或演講內容侵害到公司權利,那就把員工告到 法院,由法官根據證據裁判。公司如果因而自己懲處或開除員工,那 ……公司自己去爬梳勞基法的法條吧。 拜託,如果員工「下班時間」,「以自己的名義」發表文章或演講 ,公司都有權利審查,經公司同意後員工才能進行,那請問,員工和 配偶親熱呢? 追求愛人呢? 洗澡的時候從頭開始洗還是從腳底開始洗 呢? 難道也要先徵得公司同意? 這根本是把員工當成奴隸管束的思想。 : 並且提醒客戶,發現員工違規發文 : 可以打電話給客服 : 你各位凱基員工 : 以後沒公司許可不能上PTT發廢文喔 : 如果各公司銀行跟進 : 以後是不是要少了很多廢文? : 丸了 : PTT以後只剩網軍能發文了 QQ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207.6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2318053.A.F82.html
Berotec: 看我上一篇 講完了 218.173.66.100 07/30 13:41
這篇文章寫得很清楚了,是針對銀行發布的規定規定第十八條。 你上篇文章寫得是針對第六條和第七條,完全兩回事。
stlinman: https://imgur.com/Ft0z9bX 連AI都能讀150.116.129.113 07/30 13:45
stlinman: 懂以些人就故意裝瞎!150.116.129.113 07/30 13:45
Berotec: chatgpt是你們的神 拿chatgpt上法院抗辯 218.173.66.100 07/30 13:47
jojolau: 那可以先告公司強制罪嗎? 49.217.60.171 07/30 13:47
Berotec: 不會阿 你要做公司不會強制你不能做阿 218.173.66.100 07/30 13:48
jojolau: 前一段話,是否已經構成強制罪? 49.217.60.171 07/30 13:48
Berotec: 你先離職 慢慢做 218.173.66.100 07/30 13:48
jojolau: 應該可以先告前一段話強制罪吧? 49.217.60.171 07/30 13:49
Berotec: 哪一段話? 218.173.66.100 07/30 13:49
SSglamr: 看內容吧 條款是人訂的解釋是公司的 發這 125.227.152.74 07/30 13:49
^^^^^^^^^^ 解釋是公司? 當法院是塑膠逆? 行政機關發的命令有否違法,都得到法院讓法官解釋了。
SSglamr: 種文被告不是剛好嗎 125.227.152.74 07/30 13:49
SSglamr: 你發我們公司福利好棒員工幸福會有事嗎 125.227.152.74 07/30 13:50
jojolau: “本行嚴禁行員未經公司許可,而擅自發 49.217.60.171 07/30 13:54
jojolau: 表文章或演講”這一段話,可能構成強制罪 49.217.60.171 07/30 13:54
jojolau: ? 49.217.60.171 07/30 13:54
ChungLi5566: 有人不知道AI讀條文是弱項喔 223.136.4.25 07/30 13:54
Berotec: 哪裡構成強制罪? 218.173.66.100 07/30 13:55
jojolau: 憲法保障言論自由,除了違憲,還有強制罪 49.217.60.171 07/30 13:55
jojolau: 的可能! 49.217.60.171 07/30 13:55
jojolau: 強制罪自己去查是什麼意思? 49.217.60.171 07/30 13:55
Berotec: 痾 那你要不要去告科技廠進去要交手機 218.173.66.100 07/30 13:56
科技廠要求員工交出手機,是避免員工用手機拍攝公司秘密製程或文件, 然後無線傳播出去而洩密,根本是兩回事情。
Berotec: 沒人逼你去上班欸 你不爽可以不要幹 218.173.66.100 07/30 13:56
上班? 雇傭契約,員工是用勞務換取工資,不是去當奴隸。 不爽遵守公司規定就不用幹? 那公司規定員工上班要讓主管隨便幹,也是合法有效的公司規定? 哪個公司有種這樣規定,拿來大家圍觀一下?
jojolau: 上班要求手機,那個部分要在開另一個版討 49.217.60.171 07/30 13:58
jojolau: 論,目前就這個銀行給的規定來看,就已經 49.217.60.171 07/30 13:58
jojolau: 違憲的可能性非常的大? 49.217.60.171 07/30 13:59
darkbrigher: 好了啦 言論自由前提是沒妨害其他人 1.175.28.99 07/30 14:00
darkbrigher: 名譽隱私公共利益 少講的好像什麼都 1.175.28.99 07/30 14:00
Berotec: 哪裡大 不爽辭職 218.173.66.100 07/30 14:00
adiemusxyz: 好啦 草又生氣了 公司什麼意思故意看 49.216.107.182 07/30 14:00
darkbrigher: 能隨便講一樣 叫你別講就在凹強制 1.175.28.99 07/30 14:00
darkbrigher: 聽懂了沒 小草 整天造謠還想要言論自 1.175.28.99 07/30 14:01
darkbrigher: 由 1.175.28.99 07/30 14:01
jojolau: 我是小草嗎?你如何證明我是小草? 49.217.60.171 07/30 14:02
SSglamr: 都懷疑是不是脫離現實太久 門禁廠區限制 125.227.152.74 07/30 14:03
SSglamr: 你行動也可以告他強制罪喔? 法律是最低限 125.227.152.74 07/30 14:03
門禁區限制行動? 那也要看限制甚麼行動。
SSglamr: 度要求 以不損害他人權益為主 發那種損害 125.227.152.74 07/30 14:03
SSglamr: '公司利益的文被告死剛好 上法庭慢慢自我 125.227.152.74 07/30 14:03
^^^^^^^^^^^ 廢話。上面不是寫了? 公司自認為員工發的文,損害了公司利益, 那就提告給「法院判斷」啊。 你公司「胡亂判斷」員工的文章內容損害公司利益,懲處員工。員工也可以 控告公司啊。 還真以為只要在公司工作,「一切都由公司說了算」? 當法院是塑膠逆?
SSglamr: 解釋法條啊 125.227.152.74 07/30 14:03
jojolau: 沒有證據不要亂講喔!這個設及毀謗罪喔? 49.217.60.171 07/30 14:03
Berotec: dark大有指名道姓嗎 怎麼有人自己拉椅子 218.173.66.100 07/30 14:03
Berotec: 還急著要人舉證 還想當訟棍 218.173.66.100 07/30 14:04
Berotec: 涉及打錯字了:) 218.173.66.100 07/30 14:04
jojolau: 我沒有想賺這種錢喔!你們討論問題可以就 49.217.60.171 07/30 14:06
jojolau: 問題去發表,不要說不過去就人身攻擊,這 49.217.60.171 07/30 14:06
jojolau: 樣失去了討論的意義!大家都有言論自由! 49.217.60.171 07/30 14:07
jojolau: 我也尊重你們的言論自由!但是就法論法就 49.217.60.171 07/30 14:07
jojolau: 是如此,沒辦法因為人身攻擊,法律就會 49.217.60.171 07/30 14:07
jojolau: 改變喔! 49.217.60.171 07/30 14:07
darkbrigher: 有人把偉大的柯主席稱呼的小草說是毀 1.175.28.99 07/30 14:08
darkbrigher: 謗 建議快去告柯主席 1.175.28.99 07/30 14:09
jojolau: 柯p 很好阿,我幹嘛告他?我告來告去幹 49.217.60.171 07/30 14:12
jojolau: 嘛?我賺這個錢也不會成為首富對不對? 49.217.60.171 07/30 14:13
Berotec: 目前毀謗罪的判例還沒看過罵小草的 218.173.66.100 07/30 14:13
Berotec: 你可以試試看被說小草的話去告成不成案 218.173.66.100 07/30 14:14
Berotec: 當然我不知道你是不是小草 :) 218.173.66.100 07/30 14:14
jojolau: 成為小草也不錯阿,但是不是事實的事,如 49.217.60.171 07/30 14:14
jojolau: 果人家不是,你怎麼可以亂說人家是呢? 49.217.60.171 07/30 14:14
Berotec: 你告是你要舉證喔 想清楚 218.173.66.100 07/30 14:14
Berotec: 原告負舉證責任 而不是被告 218.173.66.100 07/30 14:15
Berotec: 你要證明你不是 這個超難 XD 218.173.66.100 07/30 14:15
jojolau: 怎麼會難?我幾乎不講政治的,怎麼會難? 49.217.60.171 07/30 14:19
ab4daa: 不爽可以離職 111.82.93.159 07/30 14:19
jojolau: 我的言論大部分都是為弱勢發聲而已! 49.217.60.171 07/30 14:20
ashjkn5586: 以公司名義發文要經許可正常,但自己 39.15.57.129 07/30 15:00
ashjkn5586: 發文章也要審查?是去對岸進修回來的 39.15.57.129 07/30 15:00
ashjkn5586: 嗎 39.15.57.129 07/30 15:00
xxxx9999xxxx: 可憐啊,這樣也能斷章取義。 223.139.93.247 07/30 15:19
bitcch: 現在某些人邏輯能力已經不行 而且還特大聲 49.216.177.133 07/30 16:05
sakyro: 難怪小草只能當打工仔,每天罵公司罵政府223.137.171.251 07/30 17:24
※ 編輯: saltlake (114.36.207.67 臺灣), 07/30/2024 17:56:31 ※ 編輯: saltlake (114.36.207.67 臺灣), 07/30/2024 18:16:03 ※ 編輯: saltlake (114.36.207.67 臺灣), 07/30/2024 18:20:56
Berotec: 你閱讀能力可能有點問題 我先點出身分 59.125.132.151 07/30 18:43
Berotec: 是執行職權時才具備 所以18條沒問題 59.125.132.151 07/30 18:43
Berotec: 假如你要主張18條有問題 那6,7也有問題 59.125.132.151 07/30 1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