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erotec: 看我上一篇 講完了 218.173.66.100 07/30 13:41
這篇文章寫得很清楚了,是針對銀行發布的規定規定第十八條。
你上篇文章寫得是針對第六條和第七條,完全兩回事。
→ stlinman: 懂以些人就故意裝瞎!150.116.129.113 07/30 13:45
→ Berotec: chatgpt是你們的神 拿chatgpt上法院抗辯 218.173.66.100 07/30 13:47
推 jojolau: 那可以先告公司強制罪嗎? 49.217.60.171 07/30 13:47
→ Berotec: 不會阿 你要做公司不會強制你不能做阿 218.173.66.100 07/30 13:48
→ jojolau: 前一段話,是否已經構成強制罪? 49.217.60.171 07/30 13:48
→ Berotec: 你先離職 慢慢做 218.173.66.100 07/30 13:48
→ jojolau: 應該可以先告前一段話強制罪吧? 49.217.60.171 07/30 13:49
→ Berotec: 哪一段話? 218.173.66.100 07/30 13:49
推 SSglamr: 看內容吧 條款是人訂的解釋是公司的 發這 125.227.152.74 07/30 13:49
^^^^^^^^^^
解釋是公司?
當法院是塑膠逆?
行政機關發的命令有否違法,都得到法院讓法官解釋了。
→ SSglamr: 種文被告不是剛好嗎 125.227.152.74 07/30 13:49
→ SSglamr: 你發我們公司福利好棒員工幸福會有事嗎 125.227.152.74 07/30 13:50
推 jojolau: “本行嚴禁行員未經公司許可,而擅自發 49.217.60.171 07/30 13:54
→ jojolau: 表文章或演講”這一段話,可能構成強制罪 49.217.60.171 07/30 13:54
→ jojolau: ? 49.217.60.171 07/30 13:54
→ ChungLi5566: 有人不知道AI讀條文是弱項喔 223.136.4.25 07/30 13:54
→ Berotec: 哪裡構成強制罪? 218.173.66.100 07/30 13:55
→ jojolau: 憲法保障言論自由,除了違憲,還有強制罪 49.217.60.171 07/30 13:55
→ jojolau: 的可能! 49.217.60.171 07/30 13:55
→ jojolau: 強制罪自己去查是什麼意思? 49.217.60.171 07/30 13:55
→ Berotec: 痾 那你要不要去告科技廠進去要交手機 218.173.66.100 07/30 13:56
科技廠要求員工交出手機,是避免員工用手機拍攝公司秘密製程或文件,
然後無線傳播出去而洩密,根本是兩回事情。
→ Berotec: 沒人逼你去上班欸 你不爽可以不要幹 218.173.66.100 07/30 13:56
上班?
雇傭契約,員工是用勞務換取工資,不是去當奴隸。
不爽遵守公司規定就不用幹?
那公司規定員工上班要讓主管隨便幹,也是合法有效的公司規定?
哪個公司有種這樣規定,拿來大家圍觀一下?
推 jojolau: 上班要求手機,那個部分要在開另一個版討 49.217.60.171 07/30 13:58
→ jojolau: 論,目前就這個銀行給的規定來看,就已經 49.217.60.171 07/30 13:58
→ jojolau: 違憲的可能性非常的大? 49.217.60.171 07/30 13:59
→ darkbrigher: 好了啦 言論自由前提是沒妨害其他人 1.175.28.99 07/30 14:00
→ darkbrigher: 名譽隱私公共利益 少講的好像什麼都 1.175.28.99 07/30 14:00
→ Berotec: 哪裡大 不爽辭職 218.173.66.100 07/30 14:00
→ adiemusxyz: 好啦 草又生氣了 公司什麼意思故意看 49.216.107.182 07/30 14:00
→ darkbrigher: 能隨便講一樣 叫你別講就在凹強制 1.175.28.99 07/30 14:00
→ darkbrigher: 聽懂了沒 小草 整天造謠還想要言論自 1.175.28.99 07/30 14:01
→ darkbrigher: 由 1.175.28.99 07/30 14:01
推 jojolau: 我是小草嗎?你如何證明我是小草? 49.217.60.171 07/30 14:02
推 SSglamr: 都懷疑是不是脫離現實太久 門禁廠區限制 125.227.152.74 07/30 14:03
→ SSglamr: 你行動也可以告他強制罪喔? 法律是最低限 125.227.152.74 07/30 14:03
門禁區限制行動?
那也要看限制甚麼行動。
→ SSglamr: 度要求 以不損害他人權益為主 發那種損害 125.227.152.74 07/30 14:03
→ SSglamr: '公司利益的文被告死剛好 上法庭慢慢自我 125.227.152.74 07/30 14:03
^^^^^^^^^^^
廢話。上面不是寫了? 公司自認為員工發的文,損害了公司利益,
那就提告給「法院判斷」啊。
你公司「胡亂判斷」員工的文章內容損害公司利益,懲處員工。員工也可以
控告公司啊。
還真以為只要在公司工作,「一切都由公司說了算」? 當法院是塑膠逆?
→ SSglamr: 解釋法條啊 125.227.152.74 07/30 14:03
→ jojolau: 沒有證據不要亂講喔!這個設及毀謗罪喔? 49.217.60.171 07/30 14:03
→ Berotec: dark大有指名道姓嗎 怎麼有人自己拉椅子 218.173.66.100 07/30 14:03
→ Berotec: 還急著要人舉證 還想當訟棍 218.173.66.100 07/30 14:04
→ Berotec: 涉及打錯字了:) 218.173.66.100 07/30 14:04
推 jojolau: 我沒有想賺這種錢喔!你們討論問題可以就 49.217.60.171 07/30 14:06
→ jojolau: 問題去發表,不要說不過去就人身攻擊,這 49.217.60.171 07/30 14:06
→ jojolau: 樣失去了討論的意義!大家都有言論自由! 49.217.60.171 07/30 14:07
→ jojolau: 我也尊重你們的言論自由!但是就法論法就 49.217.60.171 07/30 14:07
→ jojolau: 是如此,沒辦法因為人身攻擊,法律就會 49.217.60.171 07/30 14:07
→ jojolau: 改變喔! 49.217.60.171 07/30 14:07
→ darkbrigher: 有人把偉大的柯主席稱呼的小草說是毀 1.175.28.99 07/30 14:08
→ darkbrigher: 謗 建議快去告柯主席 1.175.28.99 07/30 14:09
推 jojolau: 柯p 很好阿,我幹嘛告他?我告來告去幹 49.217.60.171 07/30 14:12
→ jojolau: 嘛?我賺這個錢也不會成為首富對不對? 49.217.60.171 07/30 14:13
→ Berotec: 目前毀謗罪的判例還沒看過罵小草的 218.173.66.100 07/30 14:13
→ Berotec: 你可以試試看被說小草的話去告成不成案 218.173.66.100 07/30 14:14
→ Berotec: 當然我不知道你是不是小草 :) 218.173.66.100 07/30 14:14
推 jojolau: 成為小草也不錯阿,但是不是事實的事,如 49.217.60.171 07/30 14:14
→ jojolau: 果人家不是,你怎麼可以亂說人家是呢? 49.217.60.171 07/30 14:14
→ Berotec: 你告是你要舉證喔 想清楚 218.173.66.100 07/30 14:14
→ Berotec: 原告負舉證責任 而不是被告 218.173.66.100 07/30 14:15
→ Berotec: 你要證明你不是 這個超難 XD 218.173.66.100 07/30 14:15
推 jojolau: 怎麼會難?我幾乎不講政治的,怎麼會難? 49.217.60.171 07/30 14:19
推 ab4daa: 不爽可以離職 111.82.93.159 07/30 14:19
→ jojolau: 我的言論大部分都是為弱勢發聲而已! 49.217.60.171 07/30 14:20
→ ashjkn5586: 以公司名義發文要經許可正常,但自己 39.15.57.129 07/30 15:00
→ ashjkn5586: 發文章也要審查?是去對岸進修回來的 39.15.57.129 07/30 15:00
→ ashjkn5586: 嗎 39.15.57.129 07/30 15:00
噓 xxxx9999xxxx: 可憐啊,這樣也能斷章取義。 223.139.93.247 07/30 15:19
推 bitcch: 現在某些人邏輯能力已經不行 而且還特大聲 49.216.177.133 07/30 16:05
噓 sakyro: 難怪小草只能當打工仔,每天罵公司罵政府223.137.171.251 07/30 17:24
※ 編輯: saltlake (114.36.207.67 臺灣), 07/30/2024 17:56:31
※ 編輯: saltlake (114.36.207.67 臺灣), 07/30/2024 18:16:03
※ 編輯: saltlake (114.36.207.67 臺灣), 07/30/2024 18:20:56
→ Berotec: 你閱讀能力可能有點問題 我先點出身分 59.125.132.151 07/30 18:43
→ Berotec: 是執行職權時才具備 所以18條沒問題 59.125.132.151 07/30 18:43
→ Berotec: 假如你要主張18條有問題 那6,7也有問題 59.125.132.151 07/30 1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