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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ladmir (Vladmir)》之銘言: : 是說關於開車最高速度一直分成兩派: : 速限派 跟 速限+10派 : 那個+10來自於法律制定時考慮到儀器誤差 : 但隨著科技進步 : 這個誤差值應該要縮小才對 : 怎麼沒有人主張應該要修法 : 把寬限值降到5或完全取消的 : 這部分是不是很不科學? : 有沒有八卦? 很久很久以前一堆人爭取提高上限&主管機關不同意 但要求提高的聲量越來越大 交通部可能壓力越來越大 就出來說超速10公里以內不罰 +10的由來是這樣定下來的 +10就是交通部官員為了自己方便做的決定 警方的合格測速槍約有 ±1-3%的誤差 所以有段時間警察為了避免爭議 罰單會是速限+10+3 然後收到罰單還是以速限開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1.174.22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2495904.A.F4B.html
alittleghost: 內線龜車也是速限減10才開單 42.79.171.48 08/01 15:06
goitaly: 錶速不要灌水啊 60.244.90.66 08/01 15:12
Dirgo: 肇事也是超速就有責任,沒有10公里quota.118.163.179.141 08/01 1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