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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前陣子有個新聞 一個女的到處去騙吃騙喝 買單就說沒錢 等警察來帶走 我想也是寫寫資料頂多拘留一天 就可以走了吧 因為過兩天她又去吃別家 用一樣的伎倆 這樣是不是很爽啊 吃飽喝足閃人 事後還要付錢嗎 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8.33.24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2700654.A.4FF.html
Roystu: 樓下被霸王肛要收費嗎 114.36.223.241 08/03 23:57
myadam: 樓下被肛之後 還要付錢ㄇ 114.36.97.38 08/03 23:58
belucky: 九品芝麻官有演 27.53.137.118 08/03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