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hawick (刺蝟哲學)》之銘言: : 釋字第325號 : 惟憲法之五院體制並未改變,原屬於監察院職權中之彈劾、糾舉、糾正權及為行使此等職 : 權,依憲法第九十五條、第九十六條具有之調查權,憲法增修條文亦未修改,此項調查權 : 仍應專由監察院行使。立法院為行使憲法所賦予之職權,除依憲法第五十七條第一款及第 : 六十七條第二項辦理外,得經院會或委員會之決議,要求有關機關就議案涉及事項提供參 : 考資料,必要時並得經院會決議調閱文件原本,受要求之機關非依法律規定或其他正當理 : 由不得拒絕。 : https://cons.judicial.gov.tw/docdata.aspx?fid=100&id=310506 : 大法官就解釋過了調查權專由監察院行使,立法院只能有輔助調查權 : 立法院想用職權行使法偷渡調查權,先修改憲法第九十五/第九十六條再說 你這解釋根本狗屁不通 325號是指監察院『為了行使彈劾、糾舉、糾正權所帶來的調查權』是監察院專屬 而不是『所有的調查權』都是監察院專屬,其他院都不能使用 你這樣解釋連立法院要調文件都不能,司法體系也不能調查公務機關 中華民國變得監察院獨大了,根本瘋了 所以後半段文字才特別補述,立法院為行使職權向有關機關調閱文件不得拒絕 然後釋字585 立法院為有效行使憲法所賦予之立法職權,本其固有之權能自得享有一定之調查權,主動 獲取行使職權所需之相關資訊,俾能充分思辯,審慎決定,以善盡民意機關之職責,發揮 權力分立與制衡之機能。立法院調查權乃立法院行使其憲法職權所必要之輔助性權力 立法院調查權行使之方式,並不以要求有關機關就立法院行使職權所涉及事項提供參考資 料或向有關機關調閱文件原本之文件調閱權為限,必要時並得經院會決議,要求與調查事 項相關之人民或政府人員,陳述證言或表示意見,並得對違反協助調查義務者,於科處罰 鍰之範圍內,施以合理之強制手段,本院釋字第三二五號解釋應予補充。 別鬧了好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7.231.10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3030776.A.7CF.html
comparable: 過時的釋字vs現任大法官 223.137.218.9 08/07 19:42
tpkgo: 小鳥的見解別當真 1.172.164.237 08/07 19:42
comparable: 說不定這次會再補充 223.137.218.9 08/07 19:43
ImBBCALL: 就唬爛啊 42.72.176.210 08/07 19:43
ImBBCALL: 以為看得懂中文的都懂法律 42.72.176.210 08/07 19:44
cerberi: 推 114.136.0.39 08/07 19:48
hawick: 所有的調查權是你說的,我只說打弊的調查 61.227.173.220 08/07 19:59
hawick: 標題已經寫了打弊是職權 61.227.173.220 08/07 20:00
憲法只賦予監察院彈劾、糾舉、糾正權 哪來什麼打弊權???? 今天監察院在行使上述職權時,發現有利益輸送之弊案,請問如何處理~? 還不是要送檢調,按照監察院代表的解釋,既然都要送去其他院,那就不該有這個權力 那監察院的調查權也可以廢掉了XD
ImBBCALL: https://i.imgur.com/ouKMXOD.jpeg 36.229.73.215 08/07 20:00
ImBBCALL: 找之前不受理案件就有能打臉的了 36.229.73.215 08/07 20:00
ImBBCALL: https://i.imgur.com/nFnZb56.jpeg 36.229.73.215 08/07 20:01
ImBBCALL: 也是輔助性權力欸 36.229.73.215 08/07 20:01
cigaretteass: https://i.imgur.com/aENLgJa.jpeg 101.12.177.62 08/07 20:06
cerberi: 解釋的太清楚了 玩文字遊戲的真的很噁心 114.136.0.39 08/07 20:06
kaidouya: 綠黨獨大你敢嘴? 27.247.32.87 08/07 20:09
※ 編輯: fatdoghusky (118.167.231.104 臺灣), 08/07/2024 20:31:45
ImBBCALL: 就胡亂解釋輔助性權力的意思 36.229.73.215 08/07 20:34
ImBBCALL: 我傳這張也是說調查權是監察院的輔助性 36.229.73.215 08/07 20:34
ImBBCALL: 權力,看他們要怎麼瞎掰 36.229.73.215 08/07 20:34
scum5566: 青鳥仔不一定看的懂中文、犬法官也不一 36.232.161.22 08/07 21:31
scum5566: 定看的懂釋字 36.232.161.22 08/07 21:31
Ben40: 請問樓主貼的圖片有原網址能參考嗎 111.82.182.92 08/07 21:32
chiangdapang: <立法院調查權乃立法院行使其憲法 27.240.224.25 08/07 21:46
chiangdapang: 職權所必要之輔助性權力>,所以立 27.240.224.25 08/07 21:46
chiangdapang: 法院的憲法職權是啥?當然是立法, 27.240.224.25 08/07 21:46
chiangdapang: 而非揭弊,[立法院為有效行使憲法 27.240.224.25 08/07 21:46
chiangdapang: 所賦予之*立*法*職*權,本其固有之 27.240.224.25 08/07 21:47
chiangdapang: 權能自得享有一定之調查權...] 27.240.224.25 08/07 21:47
挖靠,你這種『字面解釋』真的是驚天地泣鬼神 立法院的憲法職權只有立法 XDDDD 那還審個屁預算,審預算算什麼立法權~? 總統提名閣揆也不用經立法院同意,那是人事權不叫立法權 甚至立法院也不應該有權力彈劾總統,因為那不是"立法"權
scum5566: 哥布林要不要先去阻止北市議會去調查柯 36.232.161.22 08/07 21:47
scum5566: 文哲的N大弊案?? 36.232.161.22 08/07 21:47
chiangdapang: 小草看法條根本都不看前提,只看什 27.240.224.25 08/07 21:47
chiangdapang: 麼方式可以鬥爭 27.240.224.25 08/07 21:48
scum5566: 議員能調查案子、立委不能,這就是哥布 36.232.161.22 08/07 21:51
scum5566: 林黨青鳥仔的標準嗎? 36.232.161.22 08/07 21:51
chiangdapang: https://i.imgur.com/eKwndXT.jpeg 27.240.224.25 08/07 21:53
chiangdapang: 釋字585當年就是用來遏制立法院權力 27.240.224.25 08/07 21:56
chiangdapang: 膨脹用的,現在還敢拿釋字585當理 27.240.224.25 08/07 21:56
chiangdapang: 由出來立法擴權,國昌是腦袋有洞啊 27.240.224.25 08/07 21:56
585全文看完就很清楚時任大法官是同意立法院有調查權 否決掉的是當時319真調會在調查權上過於擴張的解釋 因為當時真調會給自己的權力是什麼都可以調,連法院&國家機密文件全都必須交出來 現在的修法就是在585號上解釋作出調查權的定義與限縮, 跟當年319真調會幾乎是太上皇組織完全不能相提並論 這都不用法學知識有點國文能力耐心看完了解背景就知道的事情 硬凹成這樣,唉 ※ 編輯: fatdoghusky (118.167.231.104 臺灣), 08/07/2024 22:05:12
ImBBCALL: https://i.imgur.com/ChuaU1m.jpeg 36.229.73.215 08/07 22:05
ImBBCALL: 請問問施政方針是什麼權啊 36.229.73.215 08/07 22:05
ImBBCALL: 問施政報告又是什麼權啊 36.229.73.215 08/07 22:05
chuangtzu: 一群看不懂條文的綠粉 可悲 118.166.70.113 08/07 2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