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omparable: 過時的釋字vs現任大法官 223.137.218.9 08/07 19:42
推 tpkgo: 小鳥的見解別當真 1.172.164.237 08/07 19:42
→ comparable: 說不定這次會再補充 223.137.218.9 08/07 19:43
推 ImBBCALL: 就唬爛啊 42.72.176.210 08/07 19:43
→ ImBBCALL: 以為看得懂中文的都懂法律 42.72.176.210 08/07 19:44
推 cerberi: 推 114.136.0.39 08/07 19:48
→ hawick: 所有的調查權是你說的,我只說打弊的調查 61.227.173.220 08/07 19:59
→ hawick: 標題已經寫了打弊是職權 61.227.173.220 08/07 20:00
憲法只賦予監察院彈劾、糾舉、糾正權
哪來什麼打弊權????
今天監察院在行使上述職權時,發現有利益輸送之弊案,請問如何處理~?
還不是要送檢調,按照監察院代表的解釋,既然都要送去其他院,那就不該有這個權力
那監察院的調查權也可以廢掉了XD
→ ImBBCALL: 找之前不受理案件就有能打臉的了 36.229.73.215 08/07 20:00
→ ImBBCALL: 也是輔助性權力欸 36.229.73.215 08/07 20:01
推 cerberi: 解釋的太清楚了 玩文字遊戲的真的很噁心 114.136.0.39 08/07 20:06
推 kaidouya: 綠黨獨大你敢嘴? 27.247.32.87 08/07 20:09
※ 編輯: fatdoghusky (118.167.231.104 臺灣), 08/07/2024 20:31:45
推 ImBBCALL: 就胡亂解釋輔助性權力的意思 36.229.73.215 08/07 20:34
→ ImBBCALL: 我傳這張也是說調查權是監察院的輔助性 36.229.73.215 08/07 20:34
→ ImBBCALL: 權力,看他們要怎麼瞎掰 36.229.73.215 08/07 20:34
推 scum5566: 青鳥仔不一定看的懂中文、犬法官也不一 36.232.161.22 08/07 21:31
→ scum5566: 定看的懂釋字 36.232.161.22 08/07 21:31
推 Ben40: 請問樓主貼的圖片有原網址能參考嗎 111.82.182.92 08/07 21:32
噓 chiangdapang: <立法院調查權乃立法院行使其憲法 27.240.224.25 08/07 21:46
→ chiangdapang: 職權所必要之輔助性權力>,所以立 27.240.224.25 08/07 21:46
→ chiangdapang: 法院的憲法職權是啥?當然是立法, 27.240.224.25 08/07 21:46
→ chiangdapang: 而非揭弊,[立法院為有效行使憲法 27.240.224.25 08/07 21:46
→ chiangdapang: 所賦予之*立*法*職*權,本其固有之 27.240.224.25 08/07 21:47
→ chiangdapang: 權能自得享有一定之調查權...] 27.240.224.25 08/07 21:47
挖靠,你這種『字面解釋』真的是驚天地泣鬼神
立法院的憲法職權只有立法 XDDDD
那還審個屁預算,審預算算什麼立法權~?
總統提名閣揆也不用經立法院同意,那是人事權不叫立法權
甚至立法院也不應該有權力彈劾總統,因為那不是"立法"權
推 scum5566: 哥布林要不要先去阻止北市議會去調查柯 36.232.161.22 08/07 21:47
→ scum5566: 文哲的N大弊案?? 36.232.161.22 08/07 21:47
→ chiangdapang: 小草看法條根本都不看前提,只看什 27.240.224.25 08/07 21:47
→ chiangdapang: 麼方式可以鬥爭 27.240.224.25 08/07 21:48
→ scum5566: 議員能調查案子、立委不能,這就是哥布 36.232.161.22 08/07 21:51
→ scum5566: 林黨青鳥仔的標準嗎? 36.232.161.22 08/07 21:51
→ chiangdapang: 釋字585當年就是用來遏制立法院權力 27.240.224.25 08/07 21:56
→ chiangdapang: 膨脹用的,現在還敢拿釋字585當理 27.240.224.25 08/07 21:56
→ chiangdapang: 由出來立法擴權,國昌是腦袋有洞啊 27.240.224.25 08/07 21:56
585全文看完就很清楚時任大法官是同意立法院有調查權
否決掉的是當時319真調會在調查權上過於擴張的解釋
因為當時真調會給自己的權力是什麼都可以調,連法院&國家機密文件全都必須交出來
現在的修法就是在585號上解釋作出調查權的定義與限縮,
跟當年319真調會幾乎是太上皇組織完全不能相提並論
這都不用法學知識有點國文能力耐心看完了解背景就知道的事情
硬凹成這樣,唉
※ 編輯: fatdoghusky (118.167.231.104 臺灣), 08/07/2024 22:05:12
→ ImBBCALL: 請問問施政方針是什麼權啊 36.229.73.215 08/07 22:05
→ ImBBCALL: 問施政報告又是什麼權啊 36.229.73.215 08/07 22:05
推 chuangtzu: 一群看不懂條文的綠粉 可悲 118.166.70.113 08/07 2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