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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與女友合照放大貼車門 示愛不成反挨告判
時間Wed Aug 7 20:35:55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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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蔡清華
3.完整新聞標題:
與女友合照放大貼車門 示愛不成反挨告判賠
4.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市蕭姓男子今年初與女友吵架,為了哄女友開心,將兩人合照放大貼在私壇大廳,以
及計程車前車門外側,沒想到事得其反讓女友更生氣,怒告蕭男侵害肖像權求償10萬元,
法院判賠1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吳姓女子主張:被告蕭男未經同意,今年3月19日起擅自將她與蕭男之合照,
公開張貼於蕭所開設神壇大廳,以及蕭男所有的營業小客車之前車門外側,不法侵害其肖
像權,致原告遭受街坊鄰居之指指點點,精神上痛苦不堪,求償10萬元
蕭男辯稱:兩人曾經交往因故爭吵,他為了要示愛,並且讓外人知道兩人曾經相愛,才將
交往時拍攝合照分別張貼在大廳及車輛車門外,得知女友生氣後,已經撤下。
橋頭簡易庭審理認為,原告吳女並非公眾人物,兩造交往期間拍攝之合照,被告僅能供作
個人懷念使用,卻擅自張貼原告之肖像圖片於大廳及車門外,堪認已侵害原告之隱私權、
肖像權,造成原告精神上受有相當程度之痛苦,賠償應以1萬元為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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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761467
6.備註:
男友放合照貼車門 被求償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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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820912gmail: 暖 101.10.94.216 08/07 20:36
→ cs09312: 確定是女友? 27.52.33.57 08/07 20:37
→ MrUncle: 唉又是這些宮廟的 101.8.23.121 08/07 20:38
→ iampcuser: 一邊開宮廟一邊開小黃喔 61.230.147.35 08/07 20:38
推 f12sd2e2aa: 超丟臉的 112.78.66.94 08/07 20:43
→ glacialfire: 但是他有女友 至少曾經有 27.242.11.102 08/07 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