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uyang2009 (人夫)
看板Gossiping
標題[問卦] 誠心請益:真的對此莫可奈何嗎?
時間Sat Aug 10 20:11:18 2024
前一陣子本社區管委會的財委透露,
主委找廠商修繕社區住戶後,
那了三張估價單共計七萬多元要核銷。
財委要主委要拿發票或收據才能核銷,
但主委語氣很兇,說憑甚麼不准,並要財委儘速匯錢給廠商。
由於財委是位退休的女人,沒什麼抗壓性吧,也就乖乖匯款。
估價單只是廠商施工前的估價,
有沒有施工,施工的最後價錢是多少都未定,根本不是合法的支出憑證。
一般的公寓大廈公約也不會規範的如此詳細,
打電話去市政府的大廈管理科詢問,
回覆是:建議住戶自行進行民事訴訟。
想請教各位,除了訴訟難道無它法嗎?
又,若真的要訴訟,告發的名義是什麼?
侵占?侵占誰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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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jim543000: 儘速補正工程合約與發票 記得保留款220.141.227.137 08/10 20:15
→ gx8759121: 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有關係118.170.75.66 08/10 20:15
→ a7788783: 社區管委會一直都是這樣的存在,麻煩死42.71.253.29 08/10 20:16
→ a7788783: 了42.71.253.29 08/10 20:16
真的很煩。大家白天有工作,下班還有家庭,沒事誰願意去訴訟?但又覺得怎允許這種事
在自己社區發生
※ 編輯: ouyang2009 (223.137.189.12 臺灣), 08/10/2024 20:29:06
推 pshuang: 你自己出來當主委 27.53.131.149 08/10 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