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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行,會被犬法官判違憲 2021年12月10日 犬法官作出第812號解釋 宣告強制詐騙犯工作違憲 刑法第90條第1項規定:「有犯罪之習慣或因遊蕩或懶惰成習而犯罪者,於刑之執行前, 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 直接被犬法官咬爛 詐騙判10年 你看詐騙犯會怎麼派犬法官咬爛你 現在詐騙犯那麼囂張 不就是因為這看門犬真好用? ※ 引述《dream1007 (dreamer)》之銘言: : 現在台灣是詐騙天堂應該全世界都知道了 : 就算說台灣是詐騙界的goat都不為過 : 每年政府的反詐騙預算一直增加 : 但是每年的被詐騙金額跟案件也一直增加 : 奇怪的就是抓了又放抓了又放 : 剛想到反正現在也少子化一堆學校要準備退場 : 能不能學校改成監獄 : 然後詐騙相關案件車手之類的人 : 只要抓到都不能假釋跟易科罰金就是10年起跳 : 這樣改的話有沒有搞頭 : 可以挽回台灣的詐騙天堂臭名聲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3.152.13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3725928.A.DD6.html
chao0210: https://i.imgur.com/TPpqEZR.jpeg 49.216.29.245 08/15 20:45
MrSteve: 政府砸錢給媒體顧死忠,媒體就是詐騙高手 27.147.9.40 08/15 20:59
snthasin: 台灣政府鼓勵詐騙只差沒設立詐騙系175.182.202.250 08/15 21:25
snthasin: 還妄想要改十年~笑死175.182.202.250 08/15 21:25
duepam: 要判鞭刑 10萬1下 49.217.125.191 08/15 21:31
duepam: 打完才準出獄 49.217.125.191 08/15 21:31
kissme1970: 不行啊,這樣誰還想加入詐騙? 171.243.59.173 08/15 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