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klovework (ckcck休。)
看板Gossiping
標題Re: [新聞] 3正宮告小三全敗訴 法官:貞操權低於性
時間Fri Aug 23 10:58:40 2024
要不法官筆誤,就是記者沒讀書,
或是故意誤導視聽,唯恐天下不亂。
「貞操義務」是基於身分關係來的,
那是配偶之間的事,違反也不能怎樣,
至多能當裁判離婚的理由而已,
能否在離婚官司向配偶請求賠償,
法律都有相關規定,
看是屬於離因損害還是離婚損害...,
但,以上跟獨立人格權中的「貞操權」,
法律上真的是半點關係都沒有,
記者怎麼會扯上「貞操權」?
貞操權屬自由權身體自主權範疇,
跟法律上配偶間「貞操義務」沒有關係,
若真是人格權中的「貞操權」受侵害,
受侵害者絕對能主張損害賠償,
民法第195條1項明文就在那裡,
若配偶跟別人上床,
只要雙方都是「自願的」,
也都有「行為能力」,
配偶想要告小三或小王要損害賠償,
請求權基礎並不是誰「貞操權」被侵害,
而是基於身分關係的「配偶權」被侵害,
請求權基礎是民法第195條3項,
但現在的法律見解已經變了,
除非配偶是被不法侵害,例如被強姦..,
另一半才有機會主張「配偶權」被侵害,
也可以主張「人格權」的性自主或身體健康自由權受侵害。
但,若配偶係自願跟小三小王出軌,
這只能當作聲請裁判離婚的理由,
然後在離婚官司去跟出軌的求償,
在過去,
哪怕配偶是自願出軌,
被綠的可以主張配偶權被侵害,
現在,
除非配偶是非自願被別人幹,
另一半才可以主張「配偶權」受侵害,
也可以主張「人格權」受侵害,
這裡是指民事責任,
當然還會有刑事責任。
結論:
本件能否主張「配偶權」容有爭議,
但跟「人格權」中的貞操權沒有關係。
※ 引述《paiopapa ()》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
: ETTODAY
: 2.記者署名:
: 記者黃翊婷
: 3.完整新聞標題:
: 3正宮告小三全敗訴 法官:貞操權低於性自主權
: 4.完整新聞內文:
: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 台中地院近期有一名法官審理3起婚外情求償案件,3名人妻均控訴丈夫外遇,小三侵害
到
: 她們的配偶權。但法官認為,貞操義務是對個人「性自主決定權」的限制,而「性自主
決
: 定權」為憲法保障的個人基本人權,貞操權的位階明顯較低,最終3起案件都被裁定駁
回
: ,目前仍在上訴審理當中。
: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3765/d3765822.jpg
: ▲台中3名人妻因婚外情案件向小三提告求償,皆被判敗訴。(示意圖/VCG,與本案當
事
: 人無關。)
: 人妻A控訴醫師夫外遇女業務,提告求償100萬元;人妻B則是抓包丈夫與小三相約上摩
鐵
: 開房間,心碎求償80萬元;人妻C不滿主管夫發生婚外情,還親密稱呼小三為「寶貝」
,
: 憤而決定提告求償100萬元。
: 然而,這3起案件均被台中地院同一名法官裁定駁回。法官給出的理由是,貞操義務是
對
: 個人「性自主決定權」的限制,而「性自主決定權」為憲法保障的個人基本人權,也就
是
: 說,每個人都可依自己的意願,決定是否和他人發生性行為,除了可以消極拒絕不想要
的
: 性接觸及性行為之外,也包括積極追求性的愉悅和滿足的權利。
: 法官指出,民法並未明文規定配偶間互負貞操義務,縱使認為可從婚姻制度「推論」出
配
: 偶間應互負貞操義務,貞操權的位階仍明顯低於受憲法第22條保障的性自主決定權,「
第
: 三人」並非婚姻契約當事人,本來就不受貞操義務拘束,也不必協助維繫原告夫妻婚姻
關
: 係的法律義務(至多有道德義務),縱使這個「第三人」與人夫合意性交,正宮也沒有
任
: 何權利得以主張。
: 法官提到,若人夫與「第三人」結婚,也就是重婚,重婚的情節及法律效果,顯然比婚
外
: 性行為嚴重,但立法者在民國74年修正民法第992條規定前,重婚為有效,僅是利害關
係
: 人得訴請法院撤銷後婚而已,顯見立法者並不認為重婚違反善良風俗。
: 法官說,舉重以明輕,重婚比婚外性行為嚴重,立法者卻不認為重婚違背善良風俗,所
以
: 對婚姻干擾強度更低的婚外性行為,自然也未違背善良風俗。
: 法官還在其中2起案件的判決書中載明,人妻沒有對應該負擔主要責任的配偶求償,僅
向
: 「第三人」求償,若允許,無異於提供誘因給對婚姻、配偶毫無忠實、誠信、負責態度
的
: 已婚者,讓他們積極發展婚外情,「豈合乎公平與事理?」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823/2802835.htm
: 6.備註:
: 哪天會不會有人提一夫一妻的規定違背性自主權所以違憲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4.33.1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4381922.A.B0D.html
推 roseritter: 推 223.139.18.49 08/23 11:07
推 emissary: 推 36.239.246.246 08/23 11:10
噓 herro760920: 一群垃圾法官整天在亂掰見解啊 61.218.53.138 08/23 11:10
推 evilcherry: 見解正確,侵害配偶權離婚是唯一解答218.255.131.150 08/23 11:16
推 binshin: 講得蠻清楚的 111.82.210.59 08/23 11:26
推 gueswmi: 法院死腦筋,小3不准主張共同侵權?125.224.147.145 08/23 12:51
→ gueswmi: 民法法官能解釋 不能解釋在僅對小3求償時125.224.147.145 08/23 12:53
→ gueswmi: 共同責任在重新分攤認定?125.224.147.145 08/23 12:54
→ gueswmi: 如同所謂仙人跳 小3責任轉成正夫阿125.224.147.145 08/23 12:56
→ bseiqwkbk: 主要應是循112憲判4而來 111.71.65.26 08/23 13:31
→ bseiqwkbk: 有責無責、有無破綻真的很惱人 111.71.65.26 08/23 13:32
→ bseiqwkbk: ,若這些判決有機會成為值得參 111.71.65.26 08/23 13:32
→ bseiqwkbk: 考判決,應能有效解決實務上那 111.71.65.26 08/23 13:32
→ bseiqwkbk: 些光怪陸離的現象 111.71.65.26 08/23 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