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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ackgn (jk)》之銘言: : ※ 引述《whaskey (whaskey)》之銘言: : : 簡單講 : : 依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第4項規定 : : 諭知逮捕之合法程序 : : 因為柯只是偵查中被告 : : 而且他到案的時候並沒有受到身體自由的拘束 : : 不能直接押人 : : 要經由檢察官聲請法院決定羈押 : : 所以這時候要押人就要跑一次逮捕程序 : : 台灣刑事訴訟法現在是拘捕前置原則主義 : : 必需要經有合法的逮捕程序 : : 才能聲請羈押 否則不合法 : : 這也是憲法第8條保障的 : : -------- : : 補一下 : : 1.爭點就是檢察官有沒有依照 : : 刑事訴訟法228第4項諭知逮捕之合法程序 : : 2.拘捕前置原則的意義 : : 有沒有實質上的人身自由限制 : 笑死,就阿伯電視看太多, : 自以為是知名人物,又是醫生, : 有社會地位,檢察官不會搞你, : 被問一問就出來了, : 這下吃全餐了,哭哭。 : 你配合檢座聊天,聊了十幾個小時, : 聊到半夜,然後檢座依法逮捕你, : 法院要在24小時內決定是否羈押, : 程序完全合法。 : ps : 如果柯p一開始拒絕聊天, : 被直接逮捕, : 一定會被扣上心虛的帽子, : 然後媒體二十四小時播放, : 只能說得罪了方丈還想逃! 套句柯自己最愛說的 有犯法嗎? 有犯法去告檢察官啊 還是柯請不起律師 叫國昌來坦啊 這樣做有犯法嗎? 嘻嘻 嘻嘻 ----- Sent from Meow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133.5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5060456.A.6F7.html
tim1112: 有錢買房應該不會請不起律師吧。呵。 116.59.70.7 08/31 07:28
casit: 哪來的青鳥 1.162.112.37 08/31 07:28
k44754: 有水桶 180.217.130.96 08/31 07:28
ken1990710: 沒犯法就請國昌修法啊 101.10.3.142 08/31 07:29
sted0101: 有沒有犯法是黨說的算123.194.129.180 08/31 07:29
民眾黨哦 嘻嘻 嘻嘻 ※ 編輯: kamichu (223.138.133.56 臺灣), 08/31/2024 07:29:53
enso: 師父應該吃完早餐就要表達不要浪費時間,要 185.213.82.153 08/31 07:31
kingearth: 垃圾黨的司法一條龍,當然合法 118.168.235.11 08/31 07:31
enso: 回家。反正台灣的檢察官弱到欺負民眾不熟悉 185.213.82.153 08/31 07:31
enso: 法律,只會押人取供。 185.213.82.153 08/31 07:31
airback76: 他講的?何時?網軍造謠的吧? 1.200.75.216 08/31 07:31
BigMoneyBall: 初一十五不一樣的人,供詞比對很累 112.78.86.194 08/31 07:32
BigMoneyBall: 阿 112.78.86.194 08/31 07:32
winthfoxy: 沒犯法啊 同樣地申請提審也是 122.254.3.86 08/31 07:33
winthfoxy: 然後就有垃圾媒體在那說出怪招 122.254.3.86 08/31 07:33
winthfoxy: 基本人權了解一下好嗎 122.254.3.86 08/31 07:33
沒犯法吵什麼 去市民家又不是去財團家 有犯法嗎? 嘻嘻 嘻嘻 ※ 編輯: kamichu (223.138.133.56 臺灣), 08/31/2024 07:35:18
sbilor: 青鳥挺起來,消滅民眾黨 111.242.115.44 08/31 07:48
penne: 為什麼一直嘻嘻,有什麼缺陷嗎 101.9.97.113 08/31 08:03
lou: 一刀斃命good,,押人取供bad 185.213.82.143 08/31 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