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eann: 違不違法其實要打行政訴訟才知道220.128.121.214 09/03 12:11
→ Wolverin5566: 監察院是什麼垃圾大家都知道 36.239.56.24 09/03 12:11
→ ssccg: 所以監察院這單位到底能幹麻? 連認定非不非 118.163.87.133 09/03 12:11
→ deann: 監察院如果糾正這個給容積20%違法220.128.121.214 09/03 12:11
→ deann: 現在的台北市政府就要撤銷舊的處分另新處分220.128.121.214 09/03 12:12
→ ssccg: 法的權力都沒有也不能抓人,還不廢掉 118.163.87.133 09/03 12:12
→ james732: 沒違法那就說是依據哪條法律ㄅ 42.72.61.180 09/03 12:12
我記得北市有回過了, 只是另一方覺得不算啊
我覺得兩邊講的都有道理
所以是要誰來說的算, 大法官?
→ longtimens: 北市府有說啊 223.137.35.187 09/03 12:13
→ longtimens: 有人覺得不適用 有人覺得適用 法院最 223.137.35.187 09/03 12:14
→ longtimens: 後說的算 223.137.35.187 09/03 12:14
對啊, 所以現在押人是為了以後可能判違法這樣?
噓 GamaloveVaca: 就是不違背職務行賄罪,還是有罪 49.217.57.212 09/03 12:15
對,所以副市長也有收錢?
如果沒收錢,然後法院判台北市給20%是權責內, 那就白押了?
→ bustyma19: 糾正案作文比賽的內容你也信? 36.224.19.112 09/03 12:15
推 ronga: 蔣市府回過監察院了 符合法令 118.163.122.55 09/03 12:16
※ 編輯: sted0101 (185.213.82.150 臺灣), 09/03/2024 12:18:02
→ resudi: 專業的東西應該專業解決吧 所以除非找到118.160.135.232 09/03 12:21
→ resudi: 都委會收賄或被操縱 不然這20%就是合議決118.160.135.232 09/03 12:21
→ resudi: 那麼不管是地院還監院 至少要花同等專業118.160.135.232 09/03 12:21
→ cisyong: 問題是監察院要被廢了 49.217.194.197 09/03 12:21
→ resudi: 投入才能推翻或否定吧 當時監院糾正案也118.160.135.232 09/03 12:21
→ resudi: 沒有違法 而是說應該有通例118.160.135.232 09/03 12:21
→ cisyong: 監察院也要有專家會議評估格才能糾正啊, 49.217.194.197 09/03 12:22
→ cisyong: 一個人亂講都可以代表監察院也怪怪的 。 49.217.194.197 09/03 12:22
推 wu7477: 這些重要嗎 111.71.97.201 09/03 12:27
→ NinJa: 如果有違法 目前的處理流程就怪怪的 60.250.143.228 09/03 12:40
推 kgb581: 不重要啦 阿北被司法迫害政治追殺 60.251.59.111 09/03 12:42
→ vasia: 20%本來就是規定的上限,給20%就是委員會的 119.25.220.62 09/04 01:45
→ vasia: 共識決 119.25.220.62 09/04 0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