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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就是因為把他的搶奪的畫面放在網路上 造成輿論導致當事人想不開 就算做錯事可能犯罪了 但還是有人權的 不該在網路上受到過多的輿論壓力 所以是不是該連署立法禁止PO網 抓到重罰 這樣有沒有道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134.3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5362727.A.169.html
afters: 噁心 219.70.72.80 09/03 19:25
StylishTrade: 沒錯 不可以批鬥黃子交QQ 118.161.227.74 09/03 19:26
sellgd: 不要臉的綠大法官會否定哦 113.61.227.70 09/03 19:26
walkxwalk: 人權是黨在認定,黨覺得你沒有,你就沒有180.217.201.253 09/03 19:27
GordonRamsay: 沒錯 一直傳播搶手機的影片根本逼 211.23.109.44 09/03 19:28
firetfd119: 現在要碩造攻擊他人者是弱勢的風向? 42.72.233.127 09/03 19:28
r85270607: 你的意見 NCC聽到了 61.231.232.35 09/03 19:29
mingyen0227: 像某人一直說不知道就好了 112.78.76.53 09/03 19:29
GOD5566: 人民不能傳 黨媒可以 黨早就在做了 39.9.40.47 09/03 19:30
kingearth: 如果靠著黨就可以這樣囂張跋扈到處挑釁 42.72.106.65 09/03 19:31
kingearth: ,那只能祝福這個人一生平安 42.72.106.65 09/03 19:31
babuarea: 青鳥砍人很快就消音了,只看顏色而已 27.51.25.128 09/03 19:33
HodorDragon: 不能po酒駕影片怎麼辦 27.51.82.30 09/03 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