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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是覺得 可以用容積率換社會住宅 比如說 多允許建商蓋兩層 但其中一層要捐給政府做社會住宅 我不太懂為什麼政府不這樣搞 唯一能想到的原因 怕房價崩盤 因為這樣做 社會住宅會快速增加 如果不適合捐出來 也可以把那一層的等值房價捐給政府 但其實混居是最比較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4.216.5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5534254.A.79B.html
joumay: 社宅嫌惡設施啊 拖累房價 36.224.149.12 09/05 19:04
Qinsect: 阿就變貧民窟啊,整層的窮人 1.169.191.116 09/05 19:05
可以打散 不用一定要同一層 用相同戶數捐給政府 且要不同樓層 ※ 編輯: chal (61.224.216.59 臺灣), 09/05/2024 19:06:02
rickie1141: 你有黨證嗎?有的話2000趴都是合法的 114.137.42.17 09/05 19:05
diablojonn: 現在新的蠻多這樣幹了 看看三重那個 27.242.129.142 09/05 19:05
haroldliu: 可以有容積呀,但要相對應市政/市民得利 219.70.170.11 09/05 19:05
diablojonn: 潤泰捷6就有了 27.242.129.142 09/05 19:05
NoPush: 已經有規定了啊,但也要建商願意蓋 49.216.38.92 09/05 19:06
lungyun35: https://i.imgur.com/8DLm0y8.jpeg 49.217.128.57 09/05 19:06
haroldliu: 建商沒釋善意 白白多賺幾百億 怎可能 219.70.170.11 09/05 19:06
NoPush: 你打散建商(住戶)才更不想 49.216.38.92 09/05 19:06
Qinsect: 那就變整區的窮人啊,社宅就是窮人承租 1.169.191.116 09/05 19:07
就強制規定 以後新大樓一定要有 除非你不想住新大樓 強制規定就沒有什麼窮不窮人了 全窮人 ※ 編輯: chal (61.224.216.59 臺灣), 09/05/2024 19:09:02
Oqfyian: 這樣怎麼炒 42.73.192.66 09/05 19:08
leo1217000: 窮人根本住不起社宅吧 150.117.213.71 09/05 19:10
fox999: 雙北不用想了 蓋了社宅誰還要買 拉低房價 49.215.57.10 09/05 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