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z3645230 (請輸入新暱稱有中華民國s)》之銘 : 這裡分成程序違法部分、還有實體濫用部分 : 包括:1.行政機關所為之判斷,是否出於 : : 錯誤之事實認定或不完全之資訊。2.法律概念涉及事實關係時,其涵攝有無明顯錯誤 : : 對法律概念之解釋有無明顯違背解釋法則或牴觸既存之上位規範。 : 這裡的3.牴觸上位規範就是實體違法部分,今天京華城案件最大的爭議就是「台北市都 : 4.行政機關之判斷,是 : : 否有違一般公認之價值判斷標準。5.行政機關之判斷,是否出於與事物無關之考量, : : 違反不當連結之禁止。6.行政機關之判斷,是否違反法定之正當程序。7.作成判斷之 : : 機關,其組織是否合法且有判斷之權限。 : 這裡的7.就很清楚,這就屬於程序性違法,如果今天都審會組織根本不合規定,那就有 : 8.行政 : : 機關之判斷,是否違反相關法治國家應遵守之原理原則,如平等原則、公益原則、比 : : 則等(司法院釋字第382號、第462號、第553號解釋理由意旨參照),始予撤銷或變 更? : : 你講的合宜性、公益性、對價性、適法性等,就是標準的不確定法律概念,除非審查 : : 違法或其判斷有恣意濫用及其他違法情事,不然行政法院會尊重行政機關的決定。 : : 現在北市府說程序合法,至於上面講的那些不確定法律概念,行政法院就是尊重行政 : : 的判斷 : : 這樣子講,應該懂北市府新聞稿的意思了吧 : 所以即使依照判斷餘地,一樣回歸程序和實體,目前北市都發局的聲明稿,很清楚就是 : 北市府絕對沒有說目前京華城560%以上的實體認定是合法,目前只要是適法性就是先依 : 其實裁定書的判斷也不是終局判斷,還是等正式判決書才能知道京華城560%以上是否違 : 我要強調的是 : 北市府9/5聲明稿就是重新澄清1月份新聞稿,只有說目前「程序」合法,並沒有說目前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S7110. 程序或實體都是行政法院的問題 除非今天變成有權解釋單位來一發函釋 但是函釋出來那也是後面的 不見得可以向前 追究台北市ㄅ 那麼退萬步言 實體有什麼毛病 那也應該是行政法院的法官判決 那現在有人去行政法院提吉了嗎 行訴 第 12 條 民事或刑事訴訟之裁判,以行政處分是否無效或違法為據者,應依行政爭訟程序確定之。 前項行政爭訟程序已經開始者,於其程序確定前,民事或刑事法院應停止其審判程序。 也就是說 就算!進入審判程序也要等行政那邊判斷 現在偵查起訴階段 明知道這件事情的適法性還沒結論 基於不確定事實 就開開心心的請人家吃雞鴨飯 就像是大家麵線放的環狀物都是大腸 但是阿肥開店用豬包皮來切 菜單也沒有寫大腸來誤導 但被檢調起訴後 法院覺得很噁 就想判罰金一樣概念 難道沒人這樣做的事情 就會是違法的事情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177.24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5771901.A.CFC.html
algebraic: 不重要 法官覺得違法就是違法 114.43.165.156 09/08 13:06
kinghtt: 現在是否違法黨說了算,法官不聽話換掉 49.216.195.146 09/08 13:06
kinghtt: 就好 49.216.195.146 09/08 13:06
holien: 到目前為止是合法,所以可以繼續蓋房子, 27.51.59.248 09/08 13:14
holien: 有那麼難理解嗎? 27.51.59.248 09/08 13:15
killverybig: 京華城合法 市長不合法啊 61.227.61.169 09/08 13:16
hosen: 先搞懂行政訴訟;第四條人民因中央或地方 123.195.32.49 09/08 14:43
hosen: 機關之違法行政處分,認為損害其權利或法 123.195.32.49 09/08 14:43
hosen: 律上之利益 123.195.32.49 09/08 14:43
hosen: 這有符合行政訴訟嗎 123.195.32.49 09/08 1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