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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 無冕王 她接收的來源若是檢調那又如何? 只要不讓她自己犯法就可以, 所以檢調把資料給她,她傳播出去不管是帶風向也好還是當傳聲筒都可以, 妳想查記者資料來源!? 抱歉 她沒犯法妳抓不得查不得, 記者有權保護消息來源不得強逼供出, 所以你要查誰洩密? 不管毀誰名譽或者抹黑誰誰誰, 被告記者自己扛得下就可以了, 用口傳不留洩密證據頂多檢調的組內訓斥一下抓得出誰洩密嗎? 現在台灣檢調還剩下多少遵守偵查原則的人還真不知道, 現在的台灣新聞媒體記者基本上也只是剩下“職業”這名稱, 至於“記者”原本該被賦予的天職在台灣就是個笑話, 前幾天記者節一堆記者在慶祝記者節越看越諷刺 台灣記者還有剩下多少是真的秉持記者該有的意義在做新聞呢!? 我自己觀察年輕一輩記者目前為止還不錯的也只有“方君竹”, 其他就再說吧。 ※ 引述《tommy508 (人人有功練)》之銘言 : 沒錯誒 : 記者本身不參與偵查辦案 : 也不是辯方辯護人,當然不是偵查不公開受限制的對象 : 但是 : 你的資料來源,有可能是上面受限的對象給你的啊 : 從沒人講過妳馬大記者違法 : 是你口中養了七年的檢調線才麻煩 : 除非.......... : 你遇到渣男要騙炮,跟你說他有超級獨家 ---- Sent from BePTT on my Samsung SM-A346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4.42.8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5856916.A.498.html
Lailungsheng: 保護妓女,笑死27.242.65.181 09/09 12:42
這是什麼滑坡
su4vu6: 喊著吹哨者保護法!也喊著把吹哨者交出來!36.230.98.206 09/09 12:42
這是兩件不一樣概念的事
cs09312: 甘願被世人唾棄也要堅持報導真相 這才是106.64.169.30 09/09 12:42
cs09312: 記者106.64.169.30 09/09 12:43
你省略了很多其他
t00012: 碰一下攝影機跟麥克風都算政治迫害49.217.120.241 09/09 12:44
z2973457: 先押來問誰洩密的阿 現在沒證據也能押不1.175.186.132 09/09 12:46
z2973457: 是嗎?誰知道你有無行賄拿到資料?1.175.186.132 09/09 12:46
皇朝需要您這種能人 ※ 編輯: ashinly1021 (123.194.42.85 臺灣), 09/09/2024 12:5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