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UMPO: 無知即力量 211.23.129.170 09/09 14:04
推 truthmanman: 有些人就是不願意承認自己被騙 211.72.195.139 09/09 14:04
→ truthmanman: 看看那些傳銷的人都會找到理由 211.72.195.139 09/09 14:04
→ ai2311: 可是圖利要明知違法 要法官判才知道 就很 42.73.248.113 09/09 14:05
→ ai2311: 難符合明知違法吧 42.73.248.113 09/09 14:05
明知:賴清德不會放過 --> 賴清德操控司法 --> 法官必會判違法
這就是明知違法的證據鏈了!
即使他認為自己做的事不該被判決違法,並且除了他之外的任何人都合法。
但是他已經預判法官會不公正地判決他違法,
那麼他就是有 明知違法而為之 的主觀犯意。
檢察官與法官就可以依法判他圖利罪成立。
→ truthmanman: 來證明我很聰明 是其他人被騙了 211.72.195.139 09/09 14:05
※ 編輯: drlee1231 (1.163.200.161 臺灣), 09/09/2024 14:10:33
→ ai2311: 羈押好像是用貪污吧 42.73.248.113 09/09 14:05
→ sted0101: 法官說你明知違法就是明知 45.144.227.74 09/09 14:05
噓 elvis0611: 可憐 211.72.106.205 09/09 14:06
推 boykid: 希望挺腐敗謊言的民進黨青鳥醒醒啊 180.217.17.88 09/09 14:06
推 tigerliao: 知道賴不會放過他,為何還對侯友宜那106.105.185.117 09/09 14:06
→ tigerliao: 麼刻薄106.105.185.117 09/09 14:06
推 www8787: 你讓綠共不爽就是明知違法 只是沒像柯威 1.160.154.15 09/09 14:07
→ saisai34: 有安安的判例 法官說明知抄襲啊XD 36.239.252.242 09/09 14:07
正解!
一定要將事實證據與法官判決分開來看待。
事實是指導教授認為學生的論文沒有抄襲。
法官認為那只是指導教授的個人意見,不予採納證據,否決被告論點。
法官說抄襲就是抄襲。
→ alex5566: 羈押本來就還沒判決確定 59.127.75.220 09/09 14:07
→ tigerliao: 君悅還放計時器 羞辱馬和侯106.105.185.117 09/09 14:07
→ tigerliao: 被關剛好106.105.185.117 09/09 14:07
→ alex5566: 你要完全確定才能押 羈押就不該存在 59.127.75.220 09/09 14:08
→ www8787: 協太大 綠共也不會鐵了心要弄死柯 1.160.154.15 09/09 14:08
→ alex5566: 任何判決前皆是無罪 你告訴我怎麼羈押 59.127.75.220 09/09 14:08
※ 編輯: drlee1231 (1.163.200.161 臺灣), 09/09/2024 14:19:43
→ sted0101: 那麼愛無證據押人,可以去中國(台灣) 45.144.227.74 09/09 14:21
金小胖不用去中國,自己搞個北韓就無敵啦!
賴皇也不用去中國,民進黨把台灣變成黨國極權統治就好啦!
→ saisai34: 基本上柯圖利罪一定寶底 逃不了的 36.239.252.242 09/09 14:24
→ saisai34: 只是用圖利罪辦 比較容易被說政治辦案 36.239.252.242 09/09 14:25
→ saisai34: 畢竟百億利益 沒有收錢沒金流 不符常理 36.239.252.242 09/09 14:25
推 shasen1236: 現在智商要多低才在洗沒證據,公文柯 60.251.66.59 09/09 14:25
→ shasen1236: 自己蓋的就好幾個,而且是主章不是甲 60.251.66.59 09/09 14:26
→ shasen1236: 乙丙丁章 60.251.66.59 09/09 14:26
證據根本不重要。法官只要不採用就可以了。
法官不採用證據,人民根本沒有制裁法官的手段。法官就是憲法上的極權。
還在講證據,就代表法治觀念不夠正確。
人民不可以要求法官採用根據事實的證據,否則就是干涉司法獨裁。
法官可以決定採用不採用證據。法官說違法就是違法。
柯文哲不需要有違法的事實,也不需要有違法的證據,
只要法官說某件事是違法的,就成為違法的事實根據。
→ saisai34: 而且這次你用圖利罪辦柯 , 改天別人用 36.239.252.242 09/09 14:26
→ saisai34: 圖利罪辦你 , 地方首長也不敢保證自己 36.239.252.242 09/09 14:27
→ saisai34: 不會哪天失勢的時候不會被這樣玩 36.239.252.242 09/09 14:27
→ saisai34: 這是雙面刃 最好別用 36.239.252.242 09/09 14:28
※ 編輯: drlee1231 (1.163.200.161 臺灣), 09/09/2024 14:36:25
→ NinJa: 是蔣萬安承認吧 怎麼是柯文哲承認 60.250.143.228 09/09 14:31
推 shasen1236: 那樣不是很好嗎,白色在還沒破功的時 60.251.66.59 09/09 14:36
→ shasen1236: 候也整天賣讓大家都不敢違法的願景, 60.251.66.59 09/09 14:36
→ shasen1236: 只可惜自己還沒上位就忍不住 60.251.66.59 09/09 14:36
推 genaro: 117.56.22.195 09/09 15:00
推 leftwalk: 對阿 鍾小平也民進黨的 59.126.225.216 09/09 15:10
推 fulongb210f: 原來如此。你不講 我還不懂。 101.137.72.167 09/09 15:42
→ eemail: 客觀....這一句話就 1.200.129.234 09/09 16:54
推 lourdes: 主章蓋的是公展啦,shasen是在說什麼 1.175.224.58 09/10 0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