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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只要是自由心證,再極端都不違法。就這次羈押不就是最好的例子。 2個法官,完全極端的結果。只要有一點點點模糊區域,就可以判你最重的刑罰。 但是偽造證據,不把上下端的人事物都搞定,馬上就被抓到。 這就不是升官發財可以收買的程度。 ※ 引述《tonytonyjan (南洋大兜蟲)》之銘言: : 現在舉國上下都希望柯文哲有罪被關 : 既然沒證據的前提下都羈押了,北檢怎麼不乾脆隨便製造個證據給法官判刑,這樣法官、檢 : 察官、記者大家都輕鬆,舉國歡騰,案子也不用拖延這麼久。 : 我覺得這個方法好聰明,北檢怎麼都沒想到? : 有沒有卦? : : ---- : Sent from BePTT on my Google Pixel 4a (5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9.216.23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5865707.A.01B.html
sturmpionier: 想太多了 說有證據但不公開細節就 110.28.57.44 09/09 15:11
sturmpionier: 好了 誰敢出來擔保說沒有 要怎麼證 110.28.57.44 09/09 15:11
sturmpionier: 明不存在的東西 110.28.57.44 09/09 15:11
reaturn: 證據需要客觀存在,但判決不用啊 XD 220.143.94.144 09/09 15:17
rwr: 法官也引頸期盼阿 是最兇的檢方不敢齁 114.34.208.207 09/09 15:20
Qoo20811: 想多了 黨國時代不需要證據的 42.72.67.161 09/09 15:21
Qoo20811: 推測上下關係都打通好了 柯這次進去估 42.72.67.161 09/09 15:22
Qoo20811: 計也不用出來了 直接關到死 42.72.67.161 09/09 15:22
ricky525: 律法在手 民主我有 223.138.31.13 09/09 1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