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bbboy: 連審都不該審的東西 交辦下去審就是違法42.73.50.180 09/09 15:11
→ bbboy: 放行後的程序再合法已無意義42.73.50.180 09/09 15:11
要嘛當時的北市府覺得內容合法
要嘛當時的北市府沒仔細看內容就放給他過
反正現在可以確定的是
申請的程序合法而已
※ 編輯: GYda (116.59.144.99 臺灣), 09/09/2024 15:14:24
推 ymlin0331: 保護好萬安寶寶,未來的國民黨儲君 50.175.253.18 09/09 15:14
→ berryc: 不是啊..法官都說前市長明知違法還給過 220.136.129.49 09/09 15:16
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
就是前市長的問題了
→ donation12: 要是程序有問題早就挑出來打了 114.24.207.183 09/09 15:16
所以程序沒問題
→ berryc: 那現任市長明知法官明知前市長違法, 你還 220.136.129.49 09/09 15:17
→ berryc: 不下令停工? 那不就是明知法官明知前市長220.136.129.49 09/09 15:17
→ donation12: 目前證據沒找到金流沒貪污,只能圖利114.24.207.183 09/09 15:17
→ donation12: 特定廠商作為起訴因由114.24.207.183 09/09 15:17
→ berryc: 違法的案子你繼續放行..這沒圖利?220.136.129.49 09/09 15:18
法院還沒判下來說違法啊
→ donation12: 但是講難聽點難道政府沒有圖利雲豹?114.24.207.183 09/09 15:18
不排除有這種可能
推 magamanzero: 無罪推定 你不認非法就是合法的 60.248.126.193 09/09 15:18
→ magamanzero: 他就是在跟你講 法院判之前都是合法 60.248.126.193 09/09 15:18
所以現在不會馬上要求停工
等法院的判決出來再說
→ donation12: 注意一下有些廠商連續得標10多次114.24.207.183 09/09 15:19
推 sturmpionier: 所以照這邏輯審理委員 接手的蔣也都61.20.222.104 09/09 15:19
→ sturmpionier: 明知違法而為之 嘻嘻61.20.222.104 09/09 15:20
如果說,跟前市長交接的時候
前市長沒有跟他說這個違法
這樣是不是就不算明知了?
→ magamanzero: 簡單說他也不認羈押庭法官說法拉60.248.126.193 09/09 15:20
推 swpoker: 小草快去出征萬安啦,萬安認證阿伯無罪223.140.84.164 09/09 15:20
→ sted0101: 切割成這樣,公務員不用做事了45.144.227.74 09/09 15:23
→ sted0101: 明知違法,不用停工算不算圖利45.144.227.74 09/09 15:23
推 ken88787: 程序合法到底什麼意思36.231.208.116 09/09 15:36
※ 編輯: GYda (116.59.144.99 臺灣), 09/09/2024 17:2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