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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啦,不認真查 兩個月內找不到東西可以提訊出來銬北的話 這樣延押的時候才會被以無羈押必要駁回啊 那麼認真查出一堆東西不就變成押起來真的有必要嗎 法界雜草用心良苦 不要再罵了好嗎,卡蛙 https://i.imgur.com/Tc4hNwp.jpe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3.59.108.5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5888219.A.5D9.html
fonzae: 所以你同意沒證據先羈押? 220.135.102.91 09/09 21:24
twpost: 證據愈挖多挖 當然要延押 36.226.3.126 09/09 2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