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hino32818: 微罪不舉 114.137.89.6 09/13 07:24
微罪的定義是?
貪汙治罪條例第 12 條
犯第四條至第六條之罪,情節輕微,而其所得或所圖得財物或不正利益在新臺幣五萬元以
下者,減輕其刑。
微罪只有減輕沒有不舉哦
幾個月前不是有個貪466元被判兩年了?
→ mnxzq: 五樓也不舉 27.53.144.239 09/13 07:25
→ whitenoise: 放心,台灣司法選黨性辦案 223.136.19.71 09/13 07:26
→ Xzcas: 公家座車 這樣一堆高官都要被關了 163.20.89.189 09/13 07:27
噓 photoless: 高鐵300萬 連吭聲都沒有,垃圾的党狗 111.71.213.198 09/13 07:28
推 harry0702000: 他這是不是變相叫你們自備文具阿, 1.200.25.133 09/13 07:28
→ photoless: 體制 111.71.213.198 09/13 07:28
→ harry0702000: 太可怕了吧,拿錯筆十年喔。 1.200.25.133 09/13 07:28
※ 編輯: paiopapa (1.163.218.72 臺灣), 09/13/2024 07:31:21
推 abzyner: 照你這麼說法官收富商外套,不也成立不違 223.137.181.58 09/13 07:33
→ abzyner: 背職務行為受賄罪?? 223.137.181.58 09/13 07:33
是廉政署的教材不是我說的喔
推 pamoki: 不處罰過失犯 61.228.54.232 09/13 07:33
所以廉政署才放在教材裡呀 都有宣導過了
被起訴時檢方就會說你明明知道不能把辦公室的筆帶回家的 一定是故意不是過失
※ 編輯: paiopapa (1.163.218.72 臺灣), 09/13/2024 07:36:05
推 pamoki: 你要怎麼證明是故意 61.228.54.232 09/13 07:39
噓 sa87a16: 妳沒黨證就是故意114.137.227.142 09/13 07:39
→ sa87a16: 沒黨證就是加重二分之一,這麼簡單的常114.137.227.142 09/13 07:40
→ sa87a16: 識還一堆人說微罪114.137.227.142 09/13 07:40
→ leonhsu: 看黨 101.10.6.163 09/13 07:57
→ Forcast: 洗衣機能十二年 118.168.76.1 09/13 08:04
推 warmyo: 法務與實務脫鉤 養案然後看情況才殺你 36.230.187.36 09/13 08:08
→ aakkssqq: 沒黨證你要證明你沒帶筆回家!! 61.216.162.228 09/13 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