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安安各位好 退輔會今天告訴各位財政部解釋法律錯誤 居然說議員們的研究費是薪資所得 我們國家居然跟無給職的議員們收稅 這不是土匪嗎? 甚至,依據各地方政府中低收入戶標準都是依所得稅的所得總額認定的 財政部還擋了議員大人申請低收入戶的機會 下禮拜財政部長是不是要來下跪請辭了 https://i.imgur.com/4Or9Pg9.jpeg https://i.imgur.com/7PdHUmy.jpe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205.3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6244529.A.5AE.html
marktak: 90年那應該是規定國民黨的
39.15.14.77 09/14 00:23 財政部解釋跟誰定的沒關係,白癡都知道是薪水,你要當研究費就是實報實銷
gfabbh: 要解決爭議,就修法改成有給職呀。101.9.132.193 09/14 00:24
財政部認定是薪資所得就是有給職,不要玩文字遊戲,實質重於形式 ※ 編輯: nets2815 (1.161.205.33 臺灣), 09/14/2024 00:27:46
jasonpig: 但牽涉到法律就應該在文字上定義清楚80.67.32.193 09/14 00:29
jasonpig: 按照這個寫法兩邊都解釋得過去 80.67.32.193 09/14 00:29
heat0204: 實報實銷是好主意114.46.211.178 09/14 00:29
jasonpig: 財政部認定的薪資跟退輔會認定的薪資定80.67.32.193 09/14 00:30
jasonpig: 義是否不同80.67.32.193 09/14 00:30
gfabbh: 財政部按實質,認為研究費相當於薪 資,那 101.9.132.193 09/14 00:31 你要不要自己看民代辦法研究費比照的標準是公務員月俸 https://i.imgur.com/9WMVYMc.jpeg ※ 編輯: nets2815 (1.161.205.33 臺灣), 09/14/2024 00:32:52
gfabbh: 不是更該將研究費正名為薪資嗎? 101.9.132.193 09/14 00:31
jasonpig: 畢竟兩邊不同單位各有不同的目的 80.67.32.193 09/14 00:33
gfabbh: 會給議員發研究費,是因為早期的議員是真 101.9.132.193 09/14 00:33
gfabbh: 的無給職,連研究費都沒得拿,為了照顧家 101.9.132.193 09/14 00:34
gfabbh: 裡沒產業的議員,才用研究費的名目發錢。 101.9.132.193 09/14 00:34
colaer: 以後民代可以說我把薪水捐出去了,反正我 39.14.64.251 09/14 03:54
Warnerting: 90年明明是貪扁執政時期 1.171.237.131 09/14 07:14
HuangJS: 推 180.217.34.50 09/14 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