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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人會去反對 帶頭去圍 就地方沒分到錢的派系、角頭 分到就閉嘴 “地方達成共識惹” 真正的地方民眾沒人也沒時間啦 哈哈哈哈哈 好的措施應該被讚賞? 角頭伸手要錢制度化嗎 ※ 引述《ETTom (外星姆湯)》之銘言: : 不管是哪個黨,其實這樣做應該才是合理的。 : 好的措施就應該被讚賞。 : 不是不核發,而是核發前要先取得地方民眾的同意設場連署書。 : 所以表示之前都是先核發再取得,這行政順序上是否有瑕疵? : 不過既然有討論到貪汙的黨籍問題, : 我去查了一下,給大家看看笑笑。 : 黃凱 縣議員/議長 無黨籍,藍綠似乎都吃得開 收押禁見 : 沈宗隆 前雲林縣議長 國民黨, 起訴 : 王又民 議員 國民黨, 起訴 : 李俊興 建設處長 沒查到,跟黃凱有關 20萬元交保 : 蔡長昆 前麥寮鄉長 民進黨, 收押偵辦 : 林哲凌 前口湖鄉長 民進黨,已退黨 一審判10年 : 林芬瑩 前台西鄉長 無黨, 一審判12年 : 鍾東榮 前二崙鄉長 無黨, 收押禁見 : 其他小咖的就不查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5.227.15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6445291.A.5F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