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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awleit (大員郭奉孝)》之銘言: : 死刑沒意外應該就是違憲 : 當然理由一點也不重要 : 純粹就是貫徹党的意志 : 那麼有期徒刑遇到憲法保留的人身自由權 : 是不是也違憲了 : 因為不自由毋寧死 : 忘了誰說過人身自由權比生命權還重要 : 死刑廢除以後 : 廢死聯盟是不是轉型成廢徒刑聯盟 : 有八卦? 馬來西亞去年已經廢止「終身監禁」刑罰(即台灣的「無期徒刑」制度)了,不過換來的 是長時間囚禁(即三、四十年徒刑) 只是目的據稱是為了「解決監獄爆滿的問題」... 說回來台灣的情況至於單純「有期徒刑」,這應是其他法律下得拘束自由之處分 按照釋字第五八八號: 一、「立法機關基於重大之公益目的,藉由限制人民自由之強制措施,以貫徹其法定義務 ,於符合憲法上比例原則之範圍內,應為憲法之所許。」 二、「人身自由乃人民行使其憲法上各項自由權利所不可或缺之前提,憲法第八條第一項 規定所稱『法定程序』,係指凡限制人民身體自由之處置,不問其是否屬於刑事被告 之身分,除須有法律之依據外,尚須分別踐行必要之司法程序或其他正當法律程序, 始得為之。此項程序固屬憲法保留之範疇,縱係立法機關亦不得制定法律而遽予剝奪 ;惟刑事被告與非刑事被告之人身自由限制,畢竟有其本質上之差異,是其必須踐行 之司法程序或其他正當法律程序,自非均須同一不可。」 任何強制處分固然有其利弊,但很多情況下已經作了一定衡諸 否則效力上的欠缺不是好事... -- 緊握的拳頭捏碎了願望 令鮮血流滿了掌心 無盡的翅膀猶如鎖鏈一般 沉重得令人無法動彈 只懂得失去的稚幼眼眸中 人們懷念永不復返的星光 每一盞點起的燈火 都綻放著生命的光芒 載著前行乃是命運 銘刻光輝 對誰都溫柔 歲月的痕跡    ——西川貴教《ヴェスティージ》(『機動戰士鋼彈SEED DESTINY』第四片頭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74.218.222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6445718.A.B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