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不只串證,其實還可以檢舉馬記者違反社維法,叫警察去拘提到案說明, 一個記者公然說自己有經營7年的洩密管道,然後北檢否認,如果北檢說的為真,那這種製 造社會動亂動搖司法威信的行為早改用社維法法辦了啦! ※ 引述《livefishfish ((*〝︵〞*))》之銘言 : 北檢傳出疑似洩密案 : 現在北檢傳記者去北檢說明但說了什麼沒人知道 : 更何況疑似洩密給記者的人可能就在北檢 : 有沒有那種可能傳記者去北檢可能是要一起串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7.58.7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6486060.A.2EB.html
VivianAnn: 檢調不辦就是不辦啊125.230.193.143 09/16 19:30
xjiang: 要不要逮捕都是他決定啊,阿北中秋節快樂 101.12.32.154 09/16 19:42
ALAN781215: 都叫色違法了你還… 101.9.190.164 09/16 19:44
sobiNOva: 用媒體來造謠都沒事 百姓說錯罰三百 114.37.82.114 09/16 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