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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zujan (無)》之銘言: : 洩密案調查一天 : 五個記者花了一個小時 : 都說消息不是從檢察官來的 : 北檢就相信了 : 但為啥另一案 : 被告被抓起來72小時 : 一直說我沒有貪 我沒有貪 : 北檢不但不相信還把人關起來 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公務員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 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條文第二項亦規定,「因過失犯前 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由此可知,公務員不論係 故意或過失洩漏公務機密,皆負有刑事責任。 就算是過失洩漏 , 辦這案子的檢察官不用判刑嗎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121.254.20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6486225.A.844.html
romeie06: 其實還真的不會怎樣 裝的皮皮的妳也沒辦 49.217.49.134 09/16 19:31
romeie06: 法 49.217.49.134 09/16 19:31
dnzteeqrq: 我忘記監察院也是民進黨的203.121.254.200 09/16 19:35
fish005: 別傻了,檢察官要培育多久?因為記者就 49.215.26.162 09/16 19:45
fish005: 自廢武功,華國還沒進步到這種地步 49.215.26.162 09/16 19:45
gbear2397: 所以栽培很久洩密也是無敵星星喔? 114.36.169.90 09/16 20:03
bread0607: 我國司法單位就是如此 27.51.112.28 09/16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