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elec1141: key word 法院造法223.140.230.202 09/21 07:21
股歌第二條
法院造法應屬特例而非通案
是為了解決疑難問題
死刑既不違憲,判刑上並無疑義,執行上拒不執行顯有瀆職之情形
自作主張要求歷審一致並無立法上之必要
純屬大法官個人私心
→ yangweiisi: 冥進黨不倒,國家不會好218.166.207.188 09/21 07:22
推 neoa01: 難道民進黨與民進黨的大法官就一定要跟民223.137.119.110 09/21 07:24
→ neoa01: 意妥協,而捨棄憲法價值嗎?223.137.119.110 09/21 07:24
→ neoa01: 民進黨想要的,黨跟大法官最大,司法的手223.137.119.110 09/21 07:24
→ neoa01: 無所不及,223.137.119.110 09/21 07:24
→ neoa01: 民進黨不想要的,或不想負責的,推給台灣223.137.119.110 09/21 07:24
→ neoa01: 民意、朝野共識跟立法形成自由。223.137.119.110 09/21 07:24
推 alex12044: 綠色大法官阿! 42.70.162.14 09/21 07:28
→ linceass: 我現在才知道大法官除了釋憲還有立法118.150.175.153 09/21 07:30
→ linceass: 功能118.150.175.153 09/21 07:30
我覺得有一點說得很好
但凡民進黨想要廢死
之前立法院過半之時就能修正,並不需要藉由司法干預立法
完全是占著茅坑不拉屎
脫褲子放屁
當了婊子還想立牌坊
推 xxxg00w0: 民進党不滅党,你我還不是只能在這發文 203.222.13.195 09/21 07:33
→ xxxg00w0: 發牢騷,改變得了什麼? 203.222.13.195 09/21 07:33
※ 編輯: cloudsub (114.37.224.110 臺灣), 09/21/2024 07:52:30
※ 編輯: cloudsub (114.37.224.110 臺灣), 09/21/2024 07:56:41
推 lawstone: 憲法判決也可以改成一致決的嘛! 36.233.129.34 09/21 09:38
推 junje: 包牌 噁心 61.231.11.104 09/21 0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