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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要管什麼國際慣例, 假設你相信司法是公正的, 那就應該支持死刑犯強制器捐。 我認為死刑犯可以不用限制多久執行, 而是有條件死緩, 死刑犯應該妥善保存自己的器官, 作為死緩的交換。 如果一直都沒有遇到配對成功, 那就可以無限遞延死刑。 如果遇到配對成功, 那就執行死刑,強制遺愛世人。 至於受捐贈者可以勾選, 願不願意接受死刑犯器捐, 願意的才會納入比對死刑犯資料庫。 這樣還滿公平的吧? 殺人後,強制救個人來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37.19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6998416.A.302.html
jma306: 大紀元會反對114.26.81.196 09/22 17:47
那等器捐的人應該叫反對的人捐
btaro: 現在死刑犯自願器捐也是禁止的36.234.115.189 09/22 17:48
假道學, 寧可犧牲受贈者的權益
jjjj222: 死刑是絕對不能器捐的, 問題太多123.193.198.55 09/22 17:49
什麼問題?人權嗎? 還是怕妨礙司法獨立? 我不知道為什麼絕對不可以, 如果你相信司法是公正的話, 為什麼不可以?
ggirls: 沒有死刑的國家,你這根本假議題27.51.17.102 09/22 17:49
所以我認為應該是強制器捐, 大法官應該認真考慮 ※ 編輯: mystage (114.24.37.191 臺灣), 09/22/2024 17:52:56
Takhisis: 如果器官記憶真實存在被贈者也辛苦 114.43.170.25 09/22 17:52
mystage: 不願意接受的可以勾不接受,就跳過死刑 114.24.37.191 09/22 17:53
mystage: 犯比對 114.24.37.191 09/22 17:53
james732: https://i.imgur.com/V1QWXeN.jpeg 42.72.181.114 09/22 17:56
RisingTackle: 罪犯只是被剝奪生命權 而非器官權 106.107.229.4 09/22 17:56
gem810611: 死刑就要捐一定會出現被死刑 1.163.95.68 09/22 18:06
vingfing: 党:發動綠色體驗鎮魂曲 有死刑不能執行 118.169.66.207 09/22 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