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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MWi3 (在那叫什麼)》之銘言: :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40922000382-260118?chdtv : 法界:街上放炸彈算不算間接故意 免死? 我覺得就大規模殺傷而言,放炸彈和縱火很像,那應該就不算吧 -- [新聞] 逃死!縱火燒死6人四度判死 最高法院自為改判無期定讞 2021年最高法院認為,兩公約規定,所犯是最嚴重的罪行才能判死刑,「 間接故意、不 確定殺人」不可以適用死刑 (縱火不代表確定是要殺人) -- [新聞] 玉井7死縱火案 曾文彥更二審逃死仍判無期徒刑理由曝光 台南地方法院一審依殺人罪判處死刑,二審上訴台南高分院認定曾文彥有反社會人格障礙 症,部分死者家屬未堅持判處死刑,因此改判無期徒刑。 (縱火犯可能有精神病) -- [新聞] 惡男縱火奪9命!逆轉逃死定讞 只因「想燒死的人沒死」 更三審認為李男縱火想燒死的對象,是他心懷怨恨、曾嘲笑他的陳男,並非罹難的9人, 也就是說,他基於「間接殺人故意、不確定故意」導致9人死亡,未達《兩公約》所謂可 判死刑的「情節最嚴重之罪」 (縱火目的是要殺一個人,那個人沒殺到就不算故意殺人) -- 如以上案例,就算造成多大的傷亡,即使先前都被判死刑 最後都會被判成無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8.241.10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7001653.A.0E8.html
CostDown: 砍錯人 不是砍死的 也算嗎180.217.250.176 09/22 19:03
lou: 為殺仇人一人,不惜拉其他無辜之人陪葬,竟 218.166.205.73 09/22 19:04
lou: 然不是罪大惡極,洋鬼子的思考迴路真是怪異 218.166.205.73 09/22 19:04
leviva: 最高法院真的呵呵 39.15.24.178 09/22 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