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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真的很過分欸 過馬路怎麼可以不讓行人 行人本來就是不用看的 馬路很安全 走天橋的話殘障怎麼辦 司機下去罰6000吧 解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171.8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7338421.A.CDB.html
spring53287: 看到大車不退三步 (攤手223.136.211.229 09/26 16:14
k44754: 擋到巨業的路了 49.215.89.148 09/26 16:14
rs2016: 開車過去要閃啊 不要用生命捍衛路權。台灣 42.72.5.101 09/26 16:25
rs2016: 被這觀念害死 42.72.5.101 09/26 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