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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都發局: 查京華城案,係由土地權利關係人 依都市計畫法24條規定提出申請, 非依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 第25條規定辦理 黃珊珊問國土署 國土署回:ooxx 幹 原來現在經辦單位 自己講適用法條都不算數了 還得其他單位出來闡釋 這什麼鬼啦 可以適用但是都發局沒用 現在解釋可以拿出來凹 真的天才欸 ※ 引述《Neymar (內馬爾)》之銘言: : → raku: 那個施行細則第25條要申請人是“台北市政府 114.136.204.199 09/27 09:49 : → raku: ”才能用 這個案子從頭到尾署每一次都是京華 114.136.204.199 09/27 09:49 : → raku: 城申請 小草TMD亂抓法條當浮木真的可悲 114.136.204.199 09/27 09:49 : → raku: 這樣亂扯連程序都錯誤了 都發局的公務員要 114.136.204.199 09/27 09:55 : → raku: 被法辦 114.136.204.199 09/27 09:55 : 黃珊珊有發文詢問國土署並且貼在FB : 其中2和3點蠻有趣的 : (2.)都市計畫法第24條規定由土地權利關係人得配合當地分區發展計畫,自行擬定或變更 : 細部計畫。其係為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之法源依據之一。 : (3)無論依據由政府辦理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或「迅行變更」,抑或依第24條由地主「 : 自提」細部計畫,其計畫內容關於擬定或變更容積率事項,均仍應『回歸主要計畫』及『 : 依都市計畫法相關規定』辦理,並符合"都市計畫法省、市施行細則"之規定。 : 所以時間序就是 : 1. 京華城依照都市計畫法24條,提出細部計畫 : 2. 柯市府都發局依照台北市的施行細則第25條走 : 或者你可以提看看,變更容積率事項, : 哪邊不符合"回歸主要計畫"以及"依照都市計畫法相關規定" : 並且還得符合"都市計畫法省、市施行細則"之規定? : 所以,地方政府本來就有權,依照都市計畫,給予20%容積獎勵上限 : 舉個例子,南港經貿園區特定專用區細部計畫中給予立體連通道獎勵20%上限 : 現在的爭議點,基本上還是 : "準用都市更新獎勵"的適法性如何,但是如果當初都發局開會 : 直接說依照都市計畫,就像南港經貿區,給了京華城20%獎勵 : 會不會更有圖利京華城的嫌疑? : 所以,就給京華城一些但書,要先繳保證金,然後要通過甚麼綠建築鑽石級 : 才能給予這20%獎勵。 : 當然,我不敢說,"準用都市更新獎勵"一定合法或者非法 : 我只是提出這整個討論的脈絡,要討論還是得切中關鍵 : 簡議員的質疑,只是來亂的 : 你問都發局,京華城是根據甚麼法來提出,都發局當然照實回答 : 要不要去問都發局,京華城是用甚麼法 : 然後市府又是根據哪個法去審? : ======================================================================== : 最後如果認為國土署的回答有問題 : 那要不要請監察院也去糾正一下國土署的回答?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7.69.23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7405470.A.EFA.html
albert221: 是有人說人說不是用24條提出申請喔== 42.79.61.46 09/27 10:55
albert221: 用24條提申請這大家都知道吧== 42.79.61.46 09/27 10:56
u9005205: 地方政府礦區地目都消極不更正了,很刀 111.71.123.144 09/27 10:56
Neymar: https://i.imgur.com/bFP2SgE.jpeg 114.45.164.166 09/27 10:56
u9005205: 叉吃人肉,還有在甩國土署的意見嗎... 111.71.123.144 09/27 10:56
douge: 推文的link 已經有非常清楚地描述了140.112.175.204 09/27 10:57
douge: 結果民嘴都只講一部分事實再亂扯140.112.175.204 09/27 10:58
jack7775kimo: 不抹怎麼上政論?當通告費這麼好拿? 223.137.10.153 09/27 11:04
ashrum: 哥你看清楚點,北市府問什麼答什麼,申請 61.216.19.108 09/27 11:12
ashrum: 人當然不能依子法#25,要依母法#24提出, 61.216.19.108 09/27 11:12
ashrum: 但市府得依子法核予獎勵 61.216.19.108 09/27 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