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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iger911 (胖虎)》之銘言: : 1.媒體來源:中時新聞網 : 2.記者署名:柯毓庭 : 3.完整新聞標題:土城分局警員遭撞擊拖行 失去呼吸心跳送醫!警緝凶中 : 4.完整新聞內文: : 新北市土城警分局稍早傳出警員被不明人士衝撞失去呼吸心跳,肇事者逃離現場,該名員 : 。 : 現場民眾表示,事發當下,有一輛公車在路口停等紅燈,接著看到一輛白色轎車很快速衝 : 過去,然後聽到「碰」很大一聲,隨後就有其他人呼喊「有人出車禍」。整起事件發生相 : 當快速,而肇事白色轎車駕駛則趁大批警力到現場前逃跑。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0930005145-260402?chdtv 話說這個撞死人的嫌犯 留在原地的刑責是不是更低啊?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 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現今的過失致死,根據我國刑法第276 條,過失致死的刑責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50萬元以下的罰金。 好像根本就不用跑? 跑的用意在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9.221.9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7715950.A.ACA.html
ck890381: 低端89當下只知道要跑啊,反正他也不知 123.252.53.125 10/01 01:09
ck890381: 道明天在哪裡 123.252.53.125 10/01 01:09
dj720c: 這種故意撞的不適用交通類的法條 118.170.80.188 10/01 01:09
kaodio: 車上有違禁品啊 114.44.20.148 10/01 01:10
hammers: https://i.imgur.com/fFzSyEY.jpeg 122.99.63.209 10/01 01:24
FallRed: 3F笑死 最好是交通類法條 這也是刑法好嗎114.136.193.244 10/01 01:32
zephyr105: 他搞不好有毒品啊 223.137.61.237 10/01 01:33
berryc: 如果不用逃,一開始就不會拒絕盤查了啊… 101.10.16.191 10/01 01:48
berryc: .你在想啥 101.10.16.191 10/01 01:48
berryc: 肯定有毒品或運屍 101.10.16.191 10/01 01:48
cashko: 竟然是女駕駛118.167.128.182 10/01 02:04
shian102: 底層邏輯你不用期待什麼 42.70.167.185 10/01 02:33
KKZO: 我猜毒品或詐騙車手吧120.114.255.155 10/01 0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