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其實高機率不會死刑 她只是吸毒吸多了開車 跟酒駕一樣 另外 看影片 她不是把人撞死 而是勾到所長身上衣服或裝備 被拖行到撞護欄 沒有殺人故意 你要說過失致死喔 ... 看她有沒有錢請好律師 人有做虧心事被攔會跑很正常 這是人性 刑法不能規定你跑就加重刑責 百分百違憲 把小孩的頭砍下來當球踢都不會死刑了 大法官又限縮死刑的範圍 死刑哪有這麼容易 要怪就怪台灣的法律ㄅ https://i.imgur.com/cSDa0DX.jpeg ※ 引述《Eric00132 (甫哥哥)》之銘言: : 剛剛google 一下 : (以下資訊來源:臺灣高等檢察署 : https://www.tph.moj.gov.tw/4421/4475/632364/703617/ : ) : Q:『殺警、傷警的刑事責任為何? 是否有加重刑罰?』 : A: : 1、刑法第271條第1項殺人罪,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2、刑法第277條第1項傷害罪,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 十萬元以下罰金。 : 3、刑法第278條第1項重傷罪,使人受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 4、刑法第135條第3項,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脅迫因而致公務員於死者 : 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Q:『法官判決殺人罪刑度高低的考量點通常為何?』 : A: : 是否預謀殺人或臨時起意、殺人動機、犯罪手法、下手部位、殺害傷口之多寡、深度、 : 度、犯罪時精神狀態、犯後態度、是否與被害人家屬和解等。 : 心得: : 由於警察工作性質與一般公務人員不同 : 經常在高度危險環境執勤 : 警察傷亡風險顯較一般公務員高 : 如今,有警官遭到惡意撞擊導致死亡 : 嫌犯甚至肇事逃逸,不接受臨檢導致妨礙公務 : 以上這些情況加上死者是警官 : 會讓法官加重刑責判決犯人嗎 : 還是說 : 情勢有可能會逆轉 : 假設犯人當時駕駛車輛時,精神是異常的 : (使精神異常的原因很多,比如:酒精、吸毒、麻醉煙彈、具有精神病的患者等等) : 犯案的當下精神異常沒有判斷能力 : 導致警官傷亡 : 是不是就沒有唯一死刑 : 頂多幾十年刑責?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a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17.12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7720587.A.091.html ※ 編輯: L1ON (1.200.40.223 臺灣), 10/01/2024 02:24:13
dj720c: 你可以去當她律師了,理由你都想好了223.141.35.168 10/01 02:23
這還用不到律師出馬 你google就能得到這種結論 還是說你要試著辯論?
omfg5487: 國家有人權真是幸福59.124.203.227 10/01 02:25
現在的 刑法 刑事訴訟法 解釋法律的大法官都嚴重的往被告(犯罪嫌疑人)傾斜 呵呵 ※ 編輯: L1ON (1.200.40.223 臺灣), 10/01/2024 02:27:39
lpllpllpl: 跑就加重刑罰 不就是肇事逃逸?1.172.228.25 10/01 02:34
lpllpllpl: 原來肇事逃逸算違憲喔?1.172.228.25 10/01 02:35
法學界普遍認為算喔 只是酒駕風頭上沒有學者律師敢背著臭名去挑戰 ※ 編輯: L1ON (1.200.40.223 臺灣), 10/01/2024 02:37:36
lpllpllpl: 所以實例上 就是有嘛 1.172.228.25 10/01 02:47
lpllpllpl: 而且肇事逃逸又不侷限於酒駕 說背著臭 1.172.228.25 10/01 02:47
lpllpllpl: 名去挑戰我就不懂了 1.172.228.25 10/01 02:48
nikewang: 可怕貓貓 175.127.197.35 10/01 0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