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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 《losel》 之銘言: :   : 媒體來源:自由時報電子報 :   : 記者署名:溫于德 :   : 完整新聞標題:死刑釋憲後首例逃死!惡狼持鐵鎚虐殺性侵女師5度判死 改無期定讞 :   : 完整新聞內文: :   : 2024/10/04 16:43〔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 :   : 10年前高雄市發生師鐸獎退休女老師遭性侵殺害命案,凶手劉志明被依強盜殺人罪接連5 : 度判處死刑。高雄高分院更四審認定他並未搶奪被害人的2000元現金,且具有更生改善的 : 可能,首度改判無期徒刑;案經檢方上訴,最高法院今駁回確定,成為憲法法庭9月20日 : 判決嚴格限縮死刑後,首個逆轉逃死的確定案件。 :   : 最高法院說明,更四審判決結果嚴格秉諸刑事訴訟法第156條第2項的自白補強證據規定, : 以及同法條第161條第1項的檢察官舉證責任規定,也就是憲法法庭於9月20日做出「113年 : 度憲判字第8號死刑判決」所揭示刑事訴訟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的正當法律程序要求意旨 : 。 :   : 最高法院認為,更四審已詳細論述如何認定劉嫌屬偶發性犯罪,並非與被害人有嫌隙,以 : 及事先謀劃、對被害人下手的理由,更四審並於量刑時審酌刑法57條科刑的有關一切情狀 : ,同時參酌量刑前的評估調查報告,與2位鑑定人的意見,故以醫療角度而言,不能完全 : 排除他有更生改善的可能性,故改判無期徒刑;另考量檢察官上訴理由並不完備,予以駁 : 回,全案確定。 :   : 2014年11月間,劉志明不滿同居女友分手又斷絕連繫後,隔月3日攜帶購買的鐵鎚,騎機 : 車去女友住處找人未果後,在高雄左營區哈囉市場旁亂逛,並在蓮池潭路見被害人剛買完 : 菜,準備開車回家。 :   : 劉嫌想搶車代步去看女友,並趁被害人坐上駕駛座,拿出鐵鎚連續重擊頭部14次,導致大 : 量出血死亡,過程中竟還涉嫌性侵,及搶走皮包內2000元逃逸,5天後被警方逮捕,依強 : 盜殺人等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起訴。 :   : 高雄地院一審認定劉嫌觸犯妨害性自主和強盜殺人罪,犯意各別數罪併罰,分別判處有期 : 徒刑10年和死刑,妨害性自主部分檢方和劉均未上訴因而定讞,他並入監執行,強盜殺人 : 罪則向高雄高分院提起上訴。 :   : 高雄高分院二審、更一審至更三審的合議庭法官,均認為劉嫌手段殘忍、情節重大,有與 : 世隔絕之必要,依強盜殺人罪,接連4次判處劉嫌極刑,但都被最高法院以有疑點尚未釐 : 清,撤銷發回重審。 :   : 高雄高分院更四審5月7日宣判,合議庭認為劉有搶奪汽車未遂,但卻未搶劫現金2000元, : 並審酌他是隨機、偶發性犯案,非計畫性為之,不符合公政公約第6條第2項所定「情節最 : 重大之罪」。 請問藍白法盲 是性侵殺害一個女性 比較嚴重 還是是性侵殺害十個女性 比較嚴重? 如果是性侵殺害十個女性 比較嚴重 那根據大法官的釋憲 性侵殺害一個女性 當然就不是 “情節最重大之罪” 本來就不能判處死刑啊! 還是藍白法盲 這次又想要挑戰大法官了? 整天都在想著 要怎麼毀憲亂政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0.136.10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8039975.A.859.html
wuklean: 照你這樣講 只虐殺十個人也不算阿 虐殺116.241.214.119 10/04 19:08
taot917: 能當塔綠班真的都思想很噁心123.192.217.239 10/04 19:08
wuklean: 一百人的不是更嚴重嗎? 反正無限上綱116.241.214.119 10/04 19:09
大法官就是這樣說的啊 還是你覺得 殺十個人 沒有比殺一個人還嚴重?
whitenoise: 為你的法律知識祈禱223.139.251.194 10/04 19:09
你是不是沒看釋憲文
ZEALOTGO: 這餌太爛了180.218.126.180 10/04 19:10
※ 編輯: cunankimo (42.70.136.103 臺灣), 10/04/2024 19:12:39
shan0221: 不是你媽你老婆你女兒都不嚴重,但估計118.161.141.231 10/04 19:12
shan0221: 你只有媽而已118.161.141.231 10/04 19:12
※ 編輯: cunankimo (42.70.136.103 臺灣), 10/04/2024 19:15:08
piggybill: 反正等到虐殺你的親朋好友的時候你在 114.137.83.53 10/04 19:16
piggybill: 跟我講可教化 114.137.83.53 10/04 19:16
gary800: 說真的,支持殺人罪ㄧ律死刑,管他情節 1.160.125.5 10/04 19:44
gary800: 重大與否,未來造成死刑泛藍,導致無別 1.160.125.5 10/04 19:44
gary800: 殺人案變多也沒啊啊 1.160.125.5 10/04 19:44
kerry0496x: 反串不好玩 42.70.79.30 10/04 19:49
andy2011: 搶法官女兒玩具就去幼稚園升堂了 101.136.120.36 10/04 20:26
forwhatZ: 都被它幹光了 你幹什麼? 27.242.134.99 10/04 20:33
s860703: Zzzz180.218.237.144 10/04 22:16
swgun: 那性侵殺100個也比殺10個嚴重那也 101.12.43.135 10/05 03:33
swgun: 不是最嚴重之罪 是不是永遠不可能 101.12.43.135 10/05 03:33
swgun: 成立最嚴重之罪 這種詭辯不叫法邏 101.12.43.135 10/05 03:34
swgun: 輯 101.12.43.135 10/05 03:34
swgun: 可悲的是現在台灣法律人就是這樣幹 101.12.43.135 10/05 03:34
swgun: 的 101.12.43.135 10/05 03:35
xiemh420: 感謝民進黨,在台灣隨便殺一兩個人 36.229.124.91 10/05 03:53
xiemh420: 也不會死 36.229.124.91 10/05 03:53
SDuncan: 坐等你全家被X後,發現不是最嚴重不用死 101.9.241.142 10/05 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