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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啦 1998年 盧正捲入一起擄人勒贖命案 在警局滯留31小時之後 就自白坦承犯罪並遭收押 47天後改口說自己未涉案 但一二審死刑相繼定讞 2000年 死刑定讞 70天後執行 當年本宅還在媽媽十元 現在看到這案件 覺得很扯欸 有沒有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93.12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8275700.A.8DE.html
godofaluba: 我只聽過陸正 111.242.191.19 10/07 12:39
Nevhir: 不覺得冤 當初審判他是無異議 後來改口也 111.249.227.24 10/07 12:42
Nevhir: 不是承認沒殺人 而是氣憤殺人非勒索 111.249.227.24 10/07 12:42
LightWorker: 盧正原本是警員 27.242.220.48 10/07 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