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railman: 先幫補血223.136.253.177 10/25 14:55
推 Ben40: 不過看起來就是最高院判例無視行訴12111.82.6.102 10/25 14:58
→ Ben40: 不然高院這個說法的法源依據在哪 111.82.6.102 10/25 14:59
→ Ben40: *最高院111.82.6.102 10/25 14:59
目前關於京華城的容積獎勵似乎尚無行政爭訟程序啊!如果有人開啟程序,那刑事法院才
應該停止審判,更何況刑事都還沒起訴。
※ 編輯: guanquan (42.76.168.225 臺灣), 10/25/2024 15:01:17
※ 編輯: guanquan (42.76.168.225 臺灣), 10/25/2024 15:02:01
噓 rafe: 倒果為因了吧,先說京華城哪裡犯法,如果沒 68.173.88.187 10/25 15:03
→ rafe: 有犯法為什麼會有行政訴訟68.173.88.187 10/25 15:03
推 Ben40: 應該說這種涉及行政訴訟的法立的不明確111.82.6.102 10/25 15:03
→ dinosd2: 現在問題是實際上地院根本也不確定20%獎 59.125.98.168 10/25 15:04
→ rafe: 現在檢方直接跳過證明京華城犯法這塊直接壓 68.173.88.187 10/25 15:04
→ rafe: 人了 68.173.88.187 10/25 15:04
→ dinosd2: 勵容積有無違法,才會一直想找金流 59.125.98.168 10/25 15:04
推 valorhu: 你少了前面一段吧 很會 114.42.63.150 10/25 15:05
→ Ben40: 導致法官可以自己造法 民訴那邊關於行政處111.82.6.102 10/25 15:05
→ dinosd2: 檢方也是理虧才一直避談20%有無違法59.125.98.168 10/25 15:05
→ Ben40: 分是否要經過行政訴訟好像就跟行訴那邊的111.82.6.102 10/25 15:05
→ Ben40: 法條有衝突 一邊寫“得” 一邊寫“應”111.82.6.102 10/25 15:05
→ valorhu: 前面一段說法官可推翻可是要合法適當 114.42.63.150 10/25 15:06
→ Ben40: 但刑事訴訟也沒文字衝突的樣子 不然套京華 111.82.6.102 10/25 15:07
→ Ben40: 城案說法 你拿得出刑事庭可以自己判定行政 111.82.6.102 10/25 15:07
→ Ben40: 處分合法與否的法源依據嗎? 111.82.6.102 10/25 15:07
是最高法院說可以,又不是我說的。我看起來像最高院法官嗎XD 但的確我在那份判決書
中沒看到刑事法院可自行判斷的法源依據。我國最高法院一直以來的通病就是說理很簡略
,甚至完全沒有推論過程。看過幾份美國最高法院的判決書後真的感覺兩邊程度差太多了
。
→ magamanzero: 沒有的話 那第一次羈押理由寫爽的?60.248.126.193 10/25 15:08
推 valorhu: 這篇就故意不寫前一段呀,很會斷章w 114.42.63.150 10/25 15:08
→ magamanzero: 人家就明明就寫了560+違法 60.248.126.193 10/25 15:09
→ magamanzero: 今天爭議的中心就是560+有沒有違法60.248.126.193 10/25 15:10
→ magamanzero: 有才有後續圖利問題 這就行政法院 60.248.126.193 10/25 15:10
→ magamanzero: 所以你要怎麼繞過行政法院判圖利? 60.248.126.193 10/25 15:11
噓 albert221: 這是上級監督機關已經認定的情形? 42.79.91.22 10/25 15:11
※ 編輯: guanquan (42.76.168.225 臺灣), 10/25/2024 15:20:45
推 WantFxxk4X: 完美展現鳥腦 112.78.76.251 10/25 15:29
推 jerrys0580: 通常蹲圖書館的法律人都很偏激 自以為 114.45.137.8 10/25 15:36
→ jerrys0580: 是 114.45.137.8 10/25 15:36
推 tasy4n: 講白話一點啊 27.52.229.195 10/25 16:07
噓 surferblue: 鳥腦自介? 118.163.218.49 10/25 1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