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欸 看完勞動部記者會 發現我認知的職場霸凌 跟勞動部的職場霸凌 好像不太一樣 節錄, 勞動部說謝宜容沒有職場霸凌 但是有: 「不過,針對謝宜容平常對待其他同仁時,是否情緒失控等,許傳盛證實,在訪談證詞裡面 ,證實謝宜容有咆嘯、侮辱、貶低同仁的行為,讓同仁精神壓力很大,因此產生自我懷疑 ,有人甚至因此去看心理醫生,且謝宜容還有過度交辦工作的情形,比如說半夜1點、清 晨5點、假日等非工作時段都會交辦工作,甚至傳訊息要在10分鐘內立刻回復,若沒有回 ,就會被叫到謝的辦公室約談,謝就會出現情緒失控、咆嘯、辱罵等行為,讓同仁處在不 健康、不友善的環境裡,在這裡我也深深跟同仁致歉、很自責。」 欸不是 這在我認知內不就是嚴重的職場霸凌嗎 跟這邊寫的內容也很相似啊 https://www.legis-pedia.com/article/labor-work/881 今天開始職場霸凌被重新定義了? 到底怎樣才算職場霸凌? 有沒有八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214.13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31989375.A.FBD.html
Owen93: 死個人在那無限上綱 幫QQ 203.175.14.168 11/19 12:10
bill403777: 顏色不對 42.72.102.179 11/19 12:10
AWPER: 顏色要先正確223.138.237.218 11/19 12:11